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96年大會聯誼攝影比賽辦法96.3.2

    旨:增進會員同好友誼與影藝交流,特舉辦聯誼攝影比賽。

    材:限活動當天之現場表演項目及模特兒人像為主。

主辦單位: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活動時間:民國96318(星期日) 上午 08:3011:00

活動地點:桃園市成功路三段38 桃園高中

作品規格:一律放大 5 × 7 彩色或黑白之照片張數不限

收件時間:至民國 96326 下午7:00截止。

參賽資格:本會有效會員(博學會士限投 3 )

收件地點1.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14 陳榮譽理事長永TEL:(03)492-2933

2.中壢市中和路237號高源彬老師處 TEL:(03)425-4815

信封上請註明「大會聯誼賽」等字樣。

評審時間:民國 96327 (星期二) 晚間 7:30開始

評審地點:本會會務中心 (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342)

獎勵辦法:金牌 1 80GB儲存硬碟

銀牌 1 防潮箱一台

銅牌 1 2GB SD卡一張及2GB CF卡一張

優選獎52GB SD卡一張

佳作獎81GB SD卡一張

最佳創意12GB SD卡一張

入選獎15:獎狀乙張

入選獎最多獎一名防潮箱一台及大會主席提供2GB CF卡一張

領獎辦法:(1) 96327(星期二)〈評審結束成績揭曉後立即頒獎〉

(2)未繳清96年度會費者不得參加比賽

    則:(1) 金、銀、銅 最佳創意獎,每人限得乙獎

             (得獎者請沖洗12*15照片轉贈模特兒)

(2) 作品背面請填寫姓名、會員號碼、題名、地址、電話。

(3)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4)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5)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在網路報刊雜誌發表及光碟製作或展覽,另給酬。

(6) 參加本影賽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7)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則另行補充。

主辦單位: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大會聯誼賽參加表

 

 

 

 

會員編號

 

 

 

 

 

 

 
    長:      0988-030868

事長:  連通善  0912-553636

大會主席:  陳佳欣  0938-127127

    事:  蔡能鎮  0937-956944

主任:  邱清鐵  0932-27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