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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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攝影比賽徵件以「金門牆上文字」為主題
【字在金門牆上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壹、 活動緣起
本攝影比賽徵件以「金門牆上文字」為主題,結合金門元素地景,金門的各村落皆保留有特殊又獨特的「牆上文字」,本活動為鼓勵民眾實地造訪金門各地,捕捉金門獨具魅力及生命力的作品,形塑金門特有自然、人文景觀,從而達到記錄、感動、行銷金門的目的。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
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參、 攝影主題
以「字在金門牆上文字」為主題,廣義取材範圍可涵蓋金門各式建築之牆上文字、村鎮各類文字、歷史石刻文字、岩壁文字、軍事標語等書寫景觀。
一、 畫面沒有文字者則不符參賽主題。
二、 除牆上文字外,攝影作品需同時呈現金門在地人文風情、景色等地景元素。
肆、 參賽資格
一、 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均可參加。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 限以個人方式參賽。
三、 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伍、 參賽組別及作品規範
本競賽組別分為相機組、手機組,參賽者可選擇上述組別參賽,依各組別之作品規範繳交參賽作品。同一作品不得跨組別參賽。
一、 相機組
1. 參賽作品以原創影像作品(平面攝影)為限,傳統相機原始媒材 120 以上(含
120)底片或 135 底片,數位相機以 10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
2. 請沖洗或相片品質列印成 8×12 吋,或最長邊不超過 12 吋之光面彩色或黑白照片且必須為單張(連作不收),不得翻拍拷貝、疊片、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等改變作品現狀之技術處理。(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去雜質汙點的適度調整)
3. 參賽作品須繳交原始電子檔案光碟。底片及數位作品皆須提供每張至少 1000 萬畫素以上之 RAW、TIFF 或 JPEG 格式檔;數位作品原始檔須包含 EXIF 資訊以供查驗;底片作品請掃描成數位檔案後送件,如獲獎則應於收到得獎通知後 5 天內繳交底片。
4. 每人參賽作品最多 5 件為限。但每人僅能得一個獎項,以最高獎項為主。
二、 手機組
1. 參賽作品以手機拍攝之原創影像作品(平面攝影)為限,手機不限廠牌,至少
800 萬畫素以上。
2. 請沖洗或相片品質列印成 8×12 吋,或最長邊不超過 12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且必須為單張(連作不收),不得翻拍拷貝、疊片、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等改變作品現狀之技術處理。(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去雜質汙點的適度調整)
3. 參賽作品須繳交 800 萬畫素以上 JPG 格式電子檔案光碟。
4. 每人參賽作品最多 5 件為限。但每人僅能得一個獎項,以最高獎項為主。
三、 上述二組參賽作品須為 2016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所拍攝的作品,不得拷貝或易偽,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得獎者;公開發表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四、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陸、 活動時程
階段 活動 內容
第一階段 開放線上報名,報名資料送件 即日起至 106 年 9 月 8 日(五)截止,須完成線上報名與繳交參賽資料,方具備參賽資格。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www.kinmenwall.org) 下載。
(1) 線上報名(106 年 9 月 8 日前)
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請務必確認於線上報名完成。
(2) 參賽資料繳交
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 106 年 9 月 8 日前寄送完整參賽資料至活動小組(以郵戳為憑),請參閱本簡章第柒項報名與繳件方式。
第二階段 作品評選作業 預計 106 年 9 月中旬辦理評選作業。
入圍名單公布 預計 9 月底前公布。
網路人氣票選活動舉辦 預計 106 年 9 月至 10 月辦理,將於 FB 粉絲專頁公布。
第三階段 得獎名單公布 於頒獎典禮現場揭曉。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覽 頒獎典禮將於金門舉辦,時間另行通知。
於金門及臺北各辦理一場得獎作品展覽,展示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柒、 報名與繳件方式
一、 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於線上報名完成後,須繳交完整書面參賽資料,方具備參賽資格。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格下載、線上報名請至活動官網
(www.kinmenwall.org)。請參賽者於報名截止日期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活動小組(10649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街 243 巷 1 號 2 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 參賽資料繳交項目:
NO 項目 簡章 內容 份數
1 報名表 附件 1 依表格欄位填寫後印出,黏貼參賽者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1 份
2 作品說明表 附件 2 每幅作品須填寫 1 張。依表格欄位填寫後印出,並浮貼於該作品相片背面。 參賽作品各 1 份
3 作品相片 自備 請依活動簡章第伍點:作品規範提供。 參賽作品
NO 項目 簡章 內容 份數
各 1 份
4 著作權約定聲明、授權及切結書 附件 3 請依規定親簽,提供正本。 1 份
5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附件 4 請依規定親簽,提供正本。 1 份
6 資料光碟(相機組) 自備 須有下列電子檔:
1. 報名表
2. 作品說明表
3. 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至少 1000 萬畫素以上之 RAW、TIFF 或 JPEG 格式
檔。(數位作品原始檔須包含 EXIF 資訊以供查驗;底片作品請掃描成數位檔案後送件)
作品原始電子檔案命名規定:作者、拍攝地點、作品名稱(例如:王志明-翟山坑道-金門精神),需與報名表及該作品說明表所填資料相符。
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 1 份
7 資料光碟(手機組) 自備 須有下列電子檔:
1. 報名表
2. 作品說明表
3. 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至少 8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格式檔。
作品相片檔案命名規定:作者、拍攝地點、作品名稱(例如:王志明-翟山坑道-金門精神),需與報名表及該作品說明表所填資料相符。
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 1 份
8 專用信封封面 附件 5 印出後黏貼在報名信封上。 --
備註:
1. 資格檢查:採書面與光碟內容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 寄(送)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符規定、遺漏、提供不實、偽造變造等,主辦單位有權不予以採用,不得異議。
3. 參賽者需自行負擔參賽作品於參賽過程之運送費用。
4. 參賽者需自行負擔參賽作品運送過程的相關防護措施,採硬(厚)紙板防護,如無完整包
NO 項目 簡章 內容 份數
裝,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不退回。作品因托運過程中損壞,以致無法進行審查者,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5.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三、 聯絡窗口:02-2321-5180 分機 13 江小姐/kinmenwall@alluni.com.tw (聯絡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捌、 評選方式
一、 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藝術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作業。
1. 依據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為依據,由評審委員依據評選標準選出入圍/得獎作品。
2. 若參賽之作品未達該獎項之評選基準時,得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決議,不得異議。
二、 評選標準:
項次 項目 佔比
1 主題:故事性,內容含意、品質、整體表現等。 40%
2 構圖:視覺張力,視覺情緒,與美感呈現等。 30%
3 創意:獨創性、個人風格、攝影技巧等。 30%
合計 100%
玖、 獎勵方式
一、 相機組(共 40 名)
獎項 名額 獎勵內容
金獎 1 名 獎金:12 萬元,獎狀 1 紙
銀獎 1 名 獎金:6 萬元,獎狀 1 紙
銅獎 1 名 獎金:4 萬元,獎狀 1 紙
優勝 7 名 每名獎金:2 萬元,獎狀 1 紙
佳作 30 名 每名獎金:6 仟元,獎狀 1 紙
二、 手機組(共 23 名)
獎項 名額 獎勵內容
金獎 1 名 獎金:5 萬元,獎狀 1 紙
銀獎 1 名 獎金:3 萬元,獎狀 1 紙
銅獎 1 名 獎金:2 萬元,獎狀 1 紙
獎項 名額 獎勵內容
佳作 20 名 每名獎金:6 仟元,獎狀 1 紙
三、 網路人氣票選獎(共 7 名)
網路人氣票選活動辦法將另於活動前公布,競賽入圍作品將公開於 FB 粉絲專頁相簿中(www.facebook.com/KinmenWall/),供民眾按讚投票。
獎項 名額 獎勵內容
最佳人氣王
(按讚數最多者) 1 名 每名獎金:1 萬元
眾所矚目獎
(按讚數最多的第 2 至第 7 名) 6 名 每名獎金:5 仟元
*附註:
以上獎項皆包含稅金及匯款費。依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獎項所得應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繳;當次得獎價值為新臺幣 20,000 元以上(含)者,由活動小組代扣 10%競賽所得稅金(繳國稅局),並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得獎人;若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外籍人士於境內居留未滿 183 天,則須繳納 20%之所得稅。
四、 獎項公布與頒獎
相機組及手機組之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當場公布,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不另外補助交通費用;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含稅),將以
7 成支付。
網路人氣票選活動之得獎者則由活動小組另行通知相關領獎事宜。
壹拾、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需先詳閱活動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完成報名參賽即為同意本賽事全般規定之意思表示,參賽者應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
二、 得獎作品於本賽事得獎名單公佈 15 日內若經權利人檢舉,涉及著作權等之侵害,經評審團確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狀等,參賽者不得異議。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且若因此類侵權行為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主辦單位保留民事及刑事之法律追訴權。
三、 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於得獎確定時獲獎人即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利用。
四、 得獎者接受獎項即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提供原始製作檔,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於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等相關用途、上載網路及建置於網際網路公開傳輸等方式。
五、 報名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繳交。若繳交資料不齊全、填寫資料有誤,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六、 若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各獎項均得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決議,不得有異議。
七、 參賽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八、 相機組及手機組之所有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不另外補助交通費用;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金(含稅),將以 7 成支付。
九、 得獎者須無酬全力配合本案活動宣傳,包括出席授獎及相關成果宣傳活動(以不超過 2 次為限),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十、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利。本簡章未盡之事宜,經主辦單位核定後由執行單位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官網,不再另行通知。
1]
字在金門牆上攝影比賽報名表
報名編號(活動小組填寫) 參賽作品數 幅
姓名 任職單位/就讀學校
聯絡電話 手機號碼
E-Mail
通訊地址
競賽組別 相機組
手機組
參賽作品名稱(最多 5 福)
1
2
3
4
5
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張貼處
參賽者身分證件正面影本張貼處 參賽者身分證件反面影本張貼處
2]
字在金門牆上攝影比賽作品表(此表請黏貼於作品相片背面)
作品編號 (由活動小組填寫)
競賽組別 相機組 手機組
作品名稱
拍攝時間 年 月 日
拍攝地點
作品描述
(150 字內)
*每幅作品須填寫 1 份。
3]
字在金門牆上攝影比賽
著作權約定聲明、讓與及切結書
本人繳交參賽作品(以下稱本著作)參加金門縣文化局舉辦之【字在金門牆上攝影比賽】,願意遵守及同意主辦單位之各項競賽相關規定。
一、 本人聲明確已詳閱、注意競賽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且無異議。二、 本人擔保、切結本著作為本人所自行獨立創作,絕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本著作於競賽或展示期間,若確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實,本人對於主辦單位取消本人參賽資格、獲獎資格絕無異議;並同意按主辦單位規定繳回獎金、獎狀。
三、 本人聲明參賽(得獎)若有涉及著作權或其他糾紛,本人願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涉。如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本人聲明願負擔民、刑事相關責任。
四、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得就本著作及本人進行攝、錄影與文字記錄,且同意提供相關資料並授權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利用之,以作為本活動、賽事公開推廣及宣傳利用。
五、 本人若獲獎即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永久、不限地域利用本人參賽作品,並提供原始製作檔,供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於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公開傳輸等相關用途。
六、 本人同意本著作於得獎後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此致
金門縣文化局
立書人:
*未滿 18 歲參賽者之法定代理人簽名:
簽署日期: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4]
字在金門牆上攝影比賽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金門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本同意書之目的係為保障參賽者的隱私權益,參賽者所提供與本局之個人資料,受本局妥善維護並僅於本局管理、推廣與執行業務之合理範圍內使用。本局將保護參賽者的個人資料並避免損及其權益。
二、 蒐集目的:【字在金門牆上攝影比賽】報名、活動通知與聯繫、評選、領獎及成果發表。
三、 個人資料類別:含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任職單位或就讀學校科系、身分證件影本。
四、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至本結束後 1 年。得獎人部分,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項及申報使用;依據稅法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 7 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五、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本局所在地區執行業務所需,依中華民國法令得合法傳輸個人資料之地區。
六、 個人資料利用對象及方式:由本局或本局委託之執行活動時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應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七、 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局參賽者的個人資料,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參賽者將無法參與前述蒐集目的所列各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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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詳閱並了解本同意書內容,且同意上述事項,謝謝。
立同意書人:
*未滿 18 歲參賽者之法定代理人簽名:
簽署日期: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5]
貼 足
注意事項
三 二 一、 、 、
寄 請 每件 以 一前 掛 信請 號 封檢 郵 限查 件 一確 投 隊認 遞 報相 , 名關 如 。
資 以 料 平是 信否 郵正 遞確 發填 生寫 遺, 失文 情件 形是 而否 致繳 無交 法完 報全 名
。 , 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字在金門牆上
活動小組收
掛號郵資競 聯 通 寄106
賽 絡 訊 件 字組 電 地 人臺 在別 話 址 : 北 金門
: : :牆市 上
大 攝影 安 比賽 區 報名金 專用華 信封
街
243 巷
1
號
2
樓
※重要提醒
報名截止日期:2017 年 9 月 8 日
(以郵戳為憑)
附件
1: 字在金門牆上攝影比賽-活動簡章-170510(核定版).pdf (2017-5-24 10:43, 519.52 K,下載次數: 308)
附件
2: 字在金門牆上攝影比賽-報名表格-170510(核定版).doc (2017-5-24 10:43, 93 K,下載次數: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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