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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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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客家桐花祭攝影比賽簡章 |
| 主 題: | 「2003客家桐花祭」攝影比賽 |
| 宗 旨: | 蟬聲初鳴,蔥籠翠綠,誰白了四月的山頭?是朝為青絲暮為雪嗎?丘陵客家和平原客家,訴說著什麼不一樣的歷史故事?油桐花換上新�菕A搖搖擺擺,款款生姿,兀自挺立在我們的回憶中,用什麼樣的儀式來祭桐花,紀念一個老朋友,會是恰當的?或者,桐花只是一帖藥引,引出客家隱晦青澀、卻又澎湃激昂的原鄉情愁?今年,我們藉由桐花,重新思考未來的生活方式,並藉此表示對山林大地的崇敬與感謝。 |
| 主辦單位: |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
| 承辦單位: | 台灣省旅遊攝影學會 |
| 協辦單位: | 苗栗西湖渡假村 |
| 贊助單位: | 富士軟片台灣總代理/恆昶實業公司。 |
| 參加資格: | 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活動簡章可向全省富士沖洗店、西湖渡假村或全省各攝影團體索取。 |
| 活動日期: | 九十二年四月十九日至五月四日。 |
| 題 材: | 以油桐花之飄逸、純潔指引客家產業、人文風貌與生活方式,及2003年客家桐花祭活動紀錄照,並在活動期間內所拍攝且未曾公開發表者。 |
| 作品規格: | 限使用富士軟片拍攝,沖放6x8光面富士相紙規格。參賽作品不得冒充、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每位參賽者不限張數,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加表(如附),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連作不收。 |
| 收件日期: | 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
| 收件地點: | 台中郵政信箱26-125號信箱 台灣省旅遊攝影學會 收 |
| TEL:(04)22368456 | |
| 信封上應註明「參加2003客家桐花祭攝影比賽」。 | |
| 評 審: | 由主、承辦單位邀請攝影名家共同評審,暫定五月三十日於西湖渡假村辦理評審。 |
| 得獎公布: | 於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上公布,得獎者發函通知,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 |
| 獎 勵: |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參萬元、富士1450型相機乙台、獎牌乙面。 |
| 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貳萬元、富士1050型相機乙台、獎牌乙面。 | |
| 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壹萬元、富士APS-Q1型相機乙台、獎牌乙面。 | |
| 優選二十名,各得獎金貳仟元、富士彩色正片SENSIA-100度軟片10卷、獎狀乙紙。 | |
| 佳作三十名,各得富士100度彩色軟片10卷、富士彩色正片SENSIA-100度軟片2卷、獎狀乙紙。 | |
| 附 則: | |
| 1. | 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 2. | 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非營利)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 |
| 3. |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得獎作品之獎金並應依法扣繳所得稅。 |
| 4. | 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2003客家桐花祭攝影比賽參加表
| 題名: | 攝影地點: |
| 作者姓名: | 性別:□男 □女(請打ˇ) |
| 身分證字號: |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
| 通訊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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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電話:(公) (宅) (行動電話) | |
*請沿線簡下填妥後,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每件作品限貼一張,本表可影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