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桃園燈會在中壢 |
『猴福齊天』全民攝影比賽規章 |
壹,攝影主題: | 2004桃園燈會在中壢『猴福齊天』燈會活動中特色主題燈或1/30~2/8燈會一系列活動之主題特色攝影。 |
貳,參與單位: |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中壢市公所 |
承辦單位:青溪影視傳播有限公司 | |
協辦單位:中壢市攝影學會 亞洲電台ASIAFM92.7 寰鼎大溪別館 珠江大酒樓 皇廚泰式料理 | |
凱薩琳麗緻婚紗 中壢西班牙台北婚紗 | |
叄,參賽方法: | 參賽作品需依所附之參賽報名表,詳填各項資料後,粘貼於相片背面,並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指定地點,並於信封註明「猴福齊天全民攝影比賽」字樣。 |
肆,作品規格: |
一律放大5X7吋參賽、軟片相紙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張數不限,不可電腦合成、 修改、加色、護裱,參賽作品一概不退件。【連作以四張為限,背面請自行編號黏貼】 |
伍,收件日期與 | 地址: |
收件日期: | 九十三年二月十六日止(以郵戳為憑) |
收件地址: | 330 桃園市中平路102號22樓-2『亞洲廣播電台 企劃公關部』收 |
評審日期: | 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
評審地點: | 桃園市中平路102號22樓 亞洲廣播電台會議室 上午十時 |
陸,獎勵及得獎 | 公佈: |
金牌獎一件: | 獎金捌仟元,獎狀乙張 寰鼎大溪別館貴賓住宿券(含早餐) 寰鼎大溪別館四季西餐廳晚餐券(雙人) |
銀牌獎一件: | 獎金伍仟元 獎狀乙張 中壢西班牙台北婚紗現金禮券 |
銅牌獎一件: | 獎金三仟元 獎狀乙張 凱薩琳麗緻婚紗60吋水晶相片一組24K金造型項鍊二件、高級相機一台 |
佳作十件: | 皇廚泰式料理餐卷(價值1000元) 獎狀乙張 |
入選十名: | 中壢香江大酒樓餐卷(價值500元) 獎狀乙張 |
* | 凡參賽者皆可獲得中壢市攝影學會所提供之多媒體攝影紀念光碟一份【非賣品,榮獲國家圖書館典藏】 |
* | 得獎名單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底公佈於www.asiafm.com.tw 亞洲廣播電台網站,並具函通知各得獎者。 |
柒,注意事項: | |
1. | 參賽作品恕不予退件。 |
2. |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
3. |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公開展示、刊登印刷、網頁、宣傳、出版、光碟製作,不另給酬。 |
4. |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本人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5. | 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
6. | 頒獎將於燈會感恩餐會中舉行(於得獎通知書中載明時間) |
7. | 所有得獎作品,由中壢市攝影學會編輯製作光碟贈送得獎作者,並展示於中壢市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uart.org.tw/pscl/ 供全民欣賞。 |
8. | 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捌,授權事項: | 主辦單位於評審完畢後,以掛號方式於93/03/01寄發得獎通知信函,其內容包括: |
1.得獎通知書 | |
2.得獎作品授權書 | |
3.回郵信封 | |
得獎者收到得獎通知信函後,請進行以下事項方可完成授權事宜: | |
1.簽署授權書一式二份,以通知函內附之回郵信封寄回,授權書將交予承辦單位用印,用印後交得獎者執收。 | |
※若得獎者於03/05前,尚未收到得獎通知函,請洽亞洲廣播電台03-360-9207 |
『猴福齊天』全民攝影比賽
報名表
作品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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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男
○女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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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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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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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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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以上資料後黏貼於作品後面
(請牢貼) 若有疑問請電洽03-360-9207亞洲廣播電台
企劃公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