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重陽敬老系列活動「世代融合」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 旨:為發揚我國崇長敬老美德,值此敬老愛老風氣日漸式微之際,期藉本攝影比賽之推動,提高市民對長者的尊敬及關懷,促使社會大眾改變對於老年的既有印象,並喚起「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的普世觀念予年輕世代朋友及社會對長者的關懷之情。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承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四、參加資格:居住於台北市之市民或於台北市拍攝之作品皆歡迎參加

五、攝影主題:以"家庭"的概念為主軸,呈現世代融合的感覺,有老有少,傳達家庭之關愛。

六、作品規格:一律放大8X10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軟片及張數不限,連作不收。或以600萬畫數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2000X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請填妥參加表並將作品黏貼於參加表背面。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4年9月15日中午12點截止收件。

八、收件地點:台北市中山區(104)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學會收 TEL:(02)2542-9968 信封上請註明“94年重陽敬老系列活動「世代融合」攝影比賽”

九、評 審:由承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94年9月16日上午9:30(星期五)假台北市政府社會局205會議室(台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2樓)召開評審會議。

十、得獎公布:94年9月21日於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及台北攝影學會網站公告,並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一、獎 勵:金牌獎:1名,獎狀1幀,獎金10,000元。 銀牌獎:2名,獎狀1幀,獎金7,000元。 銅牌獎:3名,獎狀1幀,獎金5,000元。 優選獎:10名,獎狀1幀,獎金3,000元。佳作獎:34名,獎狀1幀,獎金1,000元。

十二、頒獎暨展覽:94年10月5日舉行頒獎儀式,並於94年10月5日至10月7日於臺北市政府中庭廣場展出。

十三、附 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3.優選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著作權讓與協議書,否則視同棄權。

4.得獎作品及底片或數位原使檔之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得獎人不得撤修此項授權,且不另給酬。

 5.凡參賽之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6.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惟特別要求並檢附回郵信封者除外。 7.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評審及頒獎時間若有變動,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9.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世代融合攝影比賽簡章(.DOC)
世代融合攝影比賽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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