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登咖啡」第一屆咖啡杯全國攝影比賽


「巴登咖啡」第一屆咖啡杯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    旨:為發揚全民咖啡文化藝術、推廣全民喝咖啡藝術、提倡正當休閒娛樂、發揚全民博愛精神、留下歷史的見證特舉辦本次活動

二、主辨單位:巴登咖啡    駿馨咖啡實業有限公司

三、輔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古坑鄉公所

四、協辨單位:古坑鄉農會  村辨公處

五、承辨單位:雲林縣攝影學會

六、活動日期:自民國9691日起至97331日止

七、地    點:雲林縣古坑鄉荷苞村小坑五之二號 電話:05--5264905

八、題    材:以荷苞山景觀及於活動期間內,記錄咖啡的成長過程,各類啟程轉合藝術表現,配合節慶活動之特色為攝影題材

九、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十、作品規格:一律以8吋×10吋之彩色照片參賽、作品長邊不得低於10英吋、短邊不得低於8英吋,不得裝裱連作限四張內

十一、收件地點:雲林縣古坑鄉荷苞村小坑五之二號巴登咖啡收

十二、收件日期:民國97412日止 以收到為準

十三、評審日期:民國97414日上午9點在巴登咖啡公開評審 歡迎參觀

十四、評審委員:主辨單位將邀請攝影名家參與評審

十五、得獎公佈:97425日公佈在巴登咖啡網站
              (
http://www.barden.com.tw
並具函通知得獎人

十六、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十七、獎    勵:

                金牌獎 1 名:獎     15000 獎杯乙座    

                銀牌獎 1 名:獎     10000 獎杯乙座     

                銅牌獎 1 名:獎      8000 獎杯乙座    

                優選獎 6 名:獎金各    3000 獎杯乙座

                佳作獎20名:各得獎金   700 獎狀乙紙

十八、附    則:

    1、凡參賽作品須詳填報名表格資料,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使用。

    2、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如有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拷貝者,經查証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杯、獎品等作者不得異議,若有不法者請自行負責與主辨單位無關,獎位不予遞補。

    3、金、銀、銅 等獎位,每人限得一獎。

    4、參賽作品必須是於活動期間內,確實在巴登咖啡園區拍攝,如遇不可辯認之作品,主辨單位有權處理、作者不得異議

    5、凡得獎作品,使用權歸主辨單位所有,並有宣傳、廣告、刊印、展覽、上網路之權利,不另給酬。

    6、未入選作品均不退件,若須退件請自備信封貼足郵票或於評審日起一個月內自行取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7、優選以上之作品,作者應無條件提供原作底片(數位檔),供主辨單位使用,使用後原作底片(數位檔)歸還作者。

    8、參賽作品主辨單位將盡保護之責,惟若遇天災地變之人力不可抗拒者除外。

    9、凡未入選作品,若經主辨單位選用,比照佳作獎辦理。

10、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參考資料】

咖啡成長期:

2月 ∼ 3月=開花期                

4月 ∼ 8月=結果期  果實呈綠色

9月 ∼11月=果實轉呈紅色          

11月∼12月=採收期

本表可以自行影印使用

 

「巴登咖啡」第一屆咖啡杯 全國攝影比賽參加表

題  名

 

作  者

 

電  話

 

住  址

 

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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