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意象之美』攝影比賽


一、主  旨:

北港是台灣歷史文化古鎮,擁有豐富的民情風土、人文景觀,北港朝天宮是世界三大媽祖廟,鼎盛的香火,更孕育出豐沛的宗教文物、產業文化與慶典活動。為留下北港人文的真實與珍貴記錄及推動「老北港、新創意」文化創意柑仔店的營造,並帶動北港觀光旅遊與地方產業商機,透過鏡頭的捕捉與描述,展現北港的豐厚文化內涵,特舉辦『北港意象之美』攝影比賽活動。

二、比賽主題:

凡在北港境內之人文、風土民情、民俗節慶、景觀生態、建築文物、產業文化、慶典儀式……等,能夠表現出北港特色的風貌為攝影比賽題材。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雲林縣政府、北港鎮公所

四、主辦單位:笨港合和民俗發展協會

五、承辦單位:笨港文化志工團

六、協助單位:北港朝天宮、笨港媽祖文教基金會

七、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

八、作品規格:

長邊12吋、短邊不得小於10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不得裝裱及護背,軟片不拘,連作不收,每人以10張為限,且未曾在公開比賽得獎之作品(如經檢舉,取消該獎位,並不得遞補);參賽作品請詳填「參加表」,並粘貼於背面右下方。*未填「參加表」不予評審*

九、參賽費用:免費

十、收件截止日期、地點

即日起至5月31日止(郵戳為憑)
北港郵政188號信箱 收
聯絡人:吳向崧 0933549671

十一、評審時間:97年6月7日於笨港文化志工會館

十二、入圍公佈:

1.97年6月10日前公佈於北港新站網站( http://www.peikang.idv.tw )及笨港文化志工團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ponkanvt )並另行通知入圍者。
2.金、銀、銅牌作品需於97年6月20日前繳交原稿底片或500萬畫素以上之數位檔案光碟片,若經審核(或未繳交者)為非原稿底片或檔案,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不遞補。

十三、獎項公佈

入圍作品原稿底片與500萬畫素以上之數位檔案光碟片彙集完成並經審核無誤後,於97年6月25日前公佈於北港新站網站( http://www.peikang.idv.tw ) 及笨港文化志工團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ponkanvt ),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四、獎 勵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10,000元,獎牌乙面
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6,000元,獎牌乙面
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3,000元,獎牌乙面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面
佳作獎若干名:各得獎金500元,獎狀乙張

十五、頒獎日期、地點:97年6月28日於笨港化志工團會館(北港鎮仁和路69號)

十六、展覽地點:

1.笨港文化志工團會館(97.7.1∼97.7.31止)
2.北港振興戲院(97年)

十七、附 則

1.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2.參賽者須填寫「參加表」。

3.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不得有造假、冒用、合成之行為,如經人檢舉並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得遞補。

4.得獎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的權利,不另給酬。

5.主辦單位視參賽張數決定佳作獎名額。

6.參賽作品如因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與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7.凡參加比賽者,均視同承認此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並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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