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愛上新竹」及「愛戀桃花園」攝影比賽


2008「愛上新竹」及「愛戀桃花園」攝影比賽簡章

熱愛攝影的朋友,歡迎加入形塑城市文化風貌的行列!

在佈局全球、熱愛在地的科技企業「友達光電」的熱情贊助下,IC之音已連續四年在新竹地區舉辦「愛上新竹」國際影展暨攝影比賽,並成功催生「愛上新竹城市月曆」。
2008年,IC之音與友達光電「以影像捕捉城市風貌、傳遞生命價值」的行動將大步跨入桃園。我們誠摯邀請所有熱愛攝影的朋友,以影像描繪幸福城市的美好、珍藏生命的感動。
為了響應「綠色地球」行動,我們今年更將以「電子月曆」的形式來傳送新竹、桃園的城市之美。謹此邀請您與我們共同創造一場科技與人文結合的視覺盛宴!

一、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新竹縣政府、桃園縣政府、IC之音FM97.5

二、 協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新竹縣文化局、桃園縣文化局、桃園縣觀光行銷處、桃園市公所、新竹市攝影學會、桃園縣攝影學會

三、 贊助單位: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四、 參賽資格:熱愛攝影、關懷城市文化的朋友們

五、 作品題材:為能充分、完整地展現新竹與桃園地區豐富而多元的風貌,鼓勵參賽作品以呈現在地山川景致、人文藝術、建築美學、歡樂節慶及地方特色(柿餅、米粉、水蜜桃、豆干…製作過程)等豐富意象之照片為佳。

六、 作品規格:10×15吋彩色、黑白照片,並應為兩年內(即95年5月1日後)拍攝之作品,參賽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不得裝裱、加色、電腦合成或格放。(數位照片建議以500萬有效畫素以上相機拍攝)。

七、 報名方式:請詳填下列參賽表格,並將參賽表格浮貼於照片背面,郵寄至以下收件地點。

八、 收件截止:即日起至97年6月30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九、 評審項目:1. 地方特色及代表性(30%) 2. 構圖取景(25%) 3. 攝影技巧(25%)
        4. 創作理念(10%) 5. 整體表現(10%)
十、 得獎公佈:於評審後一週內通知得獎人,並於2008國際影展官方網站公佈。

十一、 作品展覽:97年7月舉辦「愛上新竹」及「愛戀桃花園」得獎作品展覽。

十二、 獎勵辦法:
1. 金獎:新竹、桃園各一名,獎狀乙紙、獎金20,000元,接受IC之音專訪
2. 銀獎:新竹、桃園各一名,獎狀乙紙、獎金10,000元,接受IC之音專訪
3. 銅獎:新竹、桃園各一名,獎狀乙紙、獎金 5,000元,接受IC之音專訪
4. 優選:新竹、桃園各三名,獎狀乙紙、獎金 3,000元
5. 佳作:新竹、桃園各六名,獎狀乙紙
6. 入選:新竹、桃園各10~30名(視參選作品而定),獎狀乙紙
7. 得獎作品皆有機會收錄於2009年「愛上新竹」及「愛戀桃花園」電子月曆中


十三、 附則:
(一)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優選以上,每人限得乙種獎項,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二)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展示、出版或於平面與電子媒體刊登,不另給酬;
(三) 優選以上之得獎作品,若有電子檔案,參賽者需提供予主辦單位;
(四) 參加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或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之作品」。曾參加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加。作品不得有冒借、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
(五) 參賽作品如遇人力無法抵抗之災害,或郵寄途中發生意外,主辦單位不予負責。

十四、 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十五、 簡章請至新竹市攝影學會、桃園縣攝影學會、IC之音廣播電台等處索取或至IC之音網站www.ic975.com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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