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97年度 蘆竹鄉「山腳之美」攝影比賽


1.宗  旨:為配合蘆竹鄉山腳社區發展協會 以山腳社區發展建設之美及人文花卉、景觀、自然生態為主題,並為各式各樣活動留下珍貴的社區發展記錄與成果,特舉辦本比賽。

2.主辦單位:桃園縣蘆竹鄉公所

3.承辦單位:蘆竹鄉山腳社區發展協會

4.協辦單位:社團法人 桃園縣攝影學會 TEL:03-4679959

5.拍攝主題: 山腳社區發展建設之美及人文花卉、景觀、自然生態為主題(目前為山腳村花季時期,請多利用時間前往拍攝)

6.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7.作品規格:5 * 7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軟片材料不限;數位攝影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合成、裝裱、護貝或劃線等,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8.拍攝地點:蘆竹鄉山腳村區域範圍。

9.收件截止:即日起至97 7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10.收件地點:桃園縣蘆竹鄉山腳村海山路283號蘆竹鄉山腳社區發展協會收 電話:03-3243976
﹝信封上請註明:山腳之美攝影比賽作品﹞

11.評審日期:於97 8 17 (星期日) 下午 9 時起,假蘆竹鄉山腳社區發展協會活動中心開評審。(地址:桃園縣蘆竹鄉山腳村南山路335710號 電話:03-3243976 )

12.得獎公佈:評審後,除個別通知參賽者外,並於桃園縣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tps.org.tw)公佈得獎名單。

13.頒獎日期: (另行通知)

14.退  件:所有得獎作品一律不退件,由蘆竹鄉山腳社區發展協會保存,未入選作品一律不退件。

15.獎  勵: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八仟元,獎狀一紙。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伍千元,獎狀一紙。
銅牌獎一名:各得獎金參千元,獎狀一紙。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金壹千元,獎狀一紙。
佳作獎二十名:各得獎金五百元,獎狀一紙。

16.附  則:
(1).
金、銀、銅牌獎項,限一人得一獎。
(2).
作品背面需填寫題名、作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詳附件﹞
(3).
優選以上作品之原稿底片或原始檔案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需於通知期限內繳交,否則取消得獎資格,獎額不遞補。
(4).
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刊印、展覽、宣傳、廣告等使用權利,不另給酬。
(5).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6).
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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