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穹頂」之美攝影比賽


「光之穹頂」之美攝影比賽 比賽辦法  

◆宗旨:

「光之穹頂」位於高雄捷運紅、橘兩線人行空間的交會處,直徑三十公尺,總面積有六六六平方公尺,由四千五百片玻璃組成,創作者水仙大師運用天體、人物、大自然及高雄土地上特有的生物,以水、土、光、火四個區塊,象徵宇宙的誕生、成長、榮耀與毀滅,表達了重生與包容的內涵。

水仙大師,從設計到製作、花了四年半的時間嘔心瀝血,一筆一線條、一筆一渲染,挾風火雷霆之氣勢,採星塵落花之細緻,將「人的故事」放在光之穹頂上,每一塊玻璃都是一段故事,透過光,呈現給高雄市民!「人人都有夢想,因有夢想,人人也都是藝術家。光之穹頂,是水仙大師獻給高雄市民的夢想園地,希望高雄市民在辛勤工作之外,也有一個體驗夢想的公共空間。」

「光之穹頂」之美攝影比賽是希望透過相機的媒介記錄每位民眾的夢想,藉由心情故事的書寫,表達對每一塊藝術玻璃的感動,並且展現出「美麗島站」新文化活力之美,連結人與人、人與藝術的關聯性,讓「光之穹頂」公共藝術廣為人知,因此特別舉辦「光之穹頂」之美攝影比賽。鼓勵社會大眾親近捷運公共藝術。

◆主辦單位: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高雄市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國內外愛好攝影人士

◆攝影主題:以展現高雄捷運美麗島站之「光之穹頂」公共藝術為主題,發揮創意角度及作品之人文情感與「光之穹頂」互動之創作意象,並呈現公共藝術之美與新文化活力特色。

◆拍攝期間:2008719(六)至720日(日)止。

◆作品規格:1.攝影作品:以相紙沖印或輸出10×12英吋之彩色、黑白、雷射或噴墨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 ( 數位相機拍攝者需6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案規格為JPG(finehigh quality)tiff檔。

      2.心情故事:以文字書寫攝影作品之心情故事,限200字以內(含)。

◆收件日期:2008721~ 8月1下午五時止,一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100 台北市中正區銅山街1161)

◆評審時間:2008811

◆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

一、2008821日公布於高雄捷運公司 (www.krtco.com.tw) 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www.deoa.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二、得獎作品預計於高雄捷運紅橘線通車後於捷運車廂內展出。

三、頒獎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告並通知得獎者。

◆參賽規則:

一、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之單張作品,且於開放攝影期間內拍攝,並以文字書寫攝影作品之心情故事,限200字以內(含)。違反者,不予評審。參賽者需填寫報名表資料(詳附件一),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光之穹頂」心情故事表格(詳附件二)。

二、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且需為本人之創作,不可以筆名、假名投稿,不符規定者應取消其資格。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紀念品、獎狀及獎金。

三、參加作品以未曾發表、參賽未得獎之作品為主,如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勵者(包括獎金、獎狀、獎品)將予以追回。

四、請用硬紙板保護作品,信封上註明參加「光之穹頂」之美攝影比賽。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五、參賽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需檢附肖像授權書)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六、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七、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八、得獎者需於通知得奬一週內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光碟、領款收據及匯款帳戶(帳戶名稱需與得獎人相同),及身分證影本,逾時未繳交上述資料及文件,且經主辦單位以書面再次通知後一週,仍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將以從缺處理。

九、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依法須扣繳15%所得稅。

十、參加者視同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得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十一、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評審方式:

一、   評審標準將依據作品的心情故事內容(40%)、攝影品質(40%)及創意(20%)來評等。

二、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相關人士公開評選

 

◆獎項及名額:

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狀乙紙。

銀牌獎2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紙。

銅牌獎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10名:獎金新臺幣5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20名:獎金新臺幣2仟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40名: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洽詢方式:

活動網址:高雄捷運公司 (www.krtco.com.tw) 、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www.deoa.org.tw)

聯絡電話: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02)2391-9394 分機轉15謝小姐

 

 

 

 


 

附件一                                                                        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光之穹頂」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作品名稱

 

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居留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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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電子信箱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原輸出之數位檔案)之著作財

產權讓與主辦單位,謹此聲明。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章:

 

 

 

註:本表可自行影印使用,與作品共同郵寄,但不浮貼於作品背後。

           

 

 

附件二                                                                         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光之穹頂」之美攝影比賽

「光之穹頂」心情故事(限200字以內):

註:本表可自行影印,請浮貼於作品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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