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珍愛記憶 依然精彩攝影比賽


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

珍愛記憶 依然精彩

攝影比賽簡章

【活動主旨】響應國際失智症日宣導活動,促進社會大眾認識失智症,了解預防失智症的方法,藉鏡頭捕捉健康生活的美好,鼓舞民眾GoGo憶起來,預防失智症!宣導正面積極的態度面對失智症,並維持身心健康、活躍生活及運動的習慣,使失智者依然能擁有快樂精彩的人生。

【指導單位】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

【協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台灣省私立健順養護中心、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長庚紀念醫院桃園分院、台灣省寧園安養院、中華民國失智者照顧協會、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雲林慈愛綜合醫院、財團法人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附設失智症日間照顧中心、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社團法人台南市熱蘭遮失智症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失智症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聰動成長協會、社團法人屏東縣失智症服務協會、天主教羅東聖母醫院、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行政院衛生署台東醫院附設護理之家、金門縣大同之家、楊麗環立法委員辦公室。

【贊助單位】大欣針織、衛采製藥、諾華製藥、嬌生股份有限公司楊森大藥廠、和安藥業、美時製藥、台灣東洋製藥、佳格食品、中國石油等

【活動網頁】 www.tada2002.org.tw

【參賽資格】一般社會大眾皆可參加

【比賽辦法】

拍攝主題

1.預防失智症』─傳達健康生活的美好,促進一般大眾認識如何預防失智症,用鏡頭捕捉精彩豐富的健康生活,鼓舞民眾GoGo憶起來,預防失智症!可於網站詳閱或下載預防失智症參考資料,拍攝任何符合題意的照片。

2.依然精采』─宣導正向積極的態度面對失智症,發揮失智者之長處與潛力,傳達失智者也能擁有精采的人生,可於網站詳閱或下載參考資料,拍攝任何符合題意的照片。

同一組限報名一次,可同時報名兩組,並請填寫兩張報名表(可一同寄出)

請參賽者拍攝符合題意之作品,並於報名表填寫作品名稱及拍攝理念。

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8×10吋之彩色照片,不需裱框,作品以一張為限。

作品繳交-

1.    填寫好之報名表

2.    沖洗之照片 (作品背面請註明參賽者姓名) (背面貼報名表)

3.    光碟 (作品電子檔,500萬畫素/300dpi以上之jpg檔,檔名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同時報名兩組題目之參賽者,可收錄於同一片光碟。

將以上三項一同寄至 台北市師大路832-12樓 台灣失智症協會收,來信註明參加『珍愛記憶 依然精彩』攝影比賽

【加分題!!】參賽者可於920,21日全台「國際失智症日宣導活動」前往為現場活動拍攝,捕捉民眾的參與及節目演出等老少同樂的溫馨景況。本活動將於全台共18縣市舉辦,參與地區及日期還有精采的活動內容,敬請查詢活動網頁www.tada2002.org.tw

不限地區,不限張數,由評審加分,敬請把握機會!

加分題繳交辦法

9/25(當日下午五時前送達本會會址,逾時不候),將以下項目

1.    沖洗好之照片,不限張數。

2.    光碟(拍攝理念word檔、作品電子檔,300像素以上之jpg檔,檔名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

一同寄至 台北市師大路832-12  台灣失智症協會收,來信註明參加『珍愛記憶依然精彩』攝影比賽加分題

除現場為自己投票和攝影外,更可以參與現場闖關活動!

 

【評選辦法】第一階段:網路票選(www.tada2002.org.tw

第二階段:全台國際失智症日宣導活動現場票選(請參考網頁)

第三階段:專家評選

 網路票選佔25%,現場票選佔25%,專家評選佔50%,加分題15分。

【比賽日程】即日起開放報名

9/15截止收件 (9月15日下午五時前送達本會會址,逾時不候)

9/18開始網路人氣票選

9/20,21國際失智症日,現場人氣票選(參賽者可拍攝活動現場之作品,評審將給予加分,舉辦地區及日期請查詢活動網頁公佈之訊息)

9/25加分題(國際失智症日之活動照片)收件截止

9/30網路人氣票選截止

10/15於活動網頁公佈比賽結果及頒獎典禮時間地點

【獎勵辦法】兩組主題各選出

金牌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面

銀牌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  5000元,獎狀乙面

銅牌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  3000元,獎狀乙面

佳作五名 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參加過其他比賽因而獲獎者,亦不得曾公開發表過,及財產權未被買斷者之作品,並且不得盜用他人作品參賽,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並得追回原獎項,若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2.    投稿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恕不退件,且未按規定繳交者不得領獎。主辦單位對投稿作品有重製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等有償行為之權利,且均不另致酬。

3.    凡擔任本攝影活動評審者不得參與比賽。

4.    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5.    凡參賽者均依本主辦單位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辦理。

6.    頒獎當日得奬者若不克前來,請委託親友攜證明文件代理受奬,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另行補發。

7.    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失智症預防相關資訊請上網查詢 www.tada2002.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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