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夢想嘉年華」攝影比賽


2008夢想嘉年華」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  旨:冀望藉由本次的活動,透過鏡頭,捕捉夢想嘉年華的精采鏡頭。

二、主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臺北市內湖社區大學

三、主  題:以2008夢想嘉年華道具製作及遊行踩街等為題材。

      1.道具製作:主題需為本次嘉年華內湖社大工作坊道具製作過程之影像。

         2.遊行踩街:主題需為本次嘉年華遊行踩街之影像,不限定來自何方的隊伍。

五、參加資格:凡拍攝愛好者均可參加。

六、作品規格:一律輸出長邊7吋之彩色相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參加表。(數位照片建議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參與)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71024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地點:台北市中山區(10442)長安東路一段164  台北攝影學會收TEL:(02)2542-9968

              信封上請註明“2008夢想嘉年華」攝影比賽”

九、評    審: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日期另行於本館網站公佈。

十、得獎公布:台北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photo.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一、獎 勵:金牌獎:1名,獎牌乙面,獎金10,000元。

              銀牌獎:2名,獎牌乙面,獎金5,000元。

              銅牌獎:3名,獎牌乙面,獎金3,000元。

              優選獎:8名,獎狀乙只,獎金1,000元。

              佳作獎:20名,獎金500元,獎狀乙只。

十二、頒獎及展覽:於971115日上午十時假內湖社區大學(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520)

十二、附  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牌、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3.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4.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及著作權讓與協議書,否則視同棄權。

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及製作各類紀念品,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另致酬。

5.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6.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各項規定並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7.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2008夢想嘉年華」攝影比賽

 

2008夢想嘉年華」攝影比賽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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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著作權依比賽簡章規定讓與主辦單位,特此申明

作者簽名:

 

得獎作品著作權依比賽簡章規定讓與主辦單位,特此申明

作者簽名:

 

 

 

 

 

 

 

 

 

 

詳細2008夢想嘉年華活動內容請參考相關網站(http://www.nhcc.org.tw/dream)

 

2008夢想嘉年華」活動進度

日期

公作摘要

備註

0826

內湖社大工作坊成立

內湖高工校園內

0826~10月17

各工作坊藝術創作

 

104日上午11點集合

內湖-夢想嘉年華藝術採街

內湖區瑞光路、內湖路一段

1018日上午11點集合

台北-夢想嘉年華藝術採街

預計凱道

詳細2008夢想嘉年華活動內容請參考相關網站(http://www.nhcc.org.tw/dream)

 

內湖社大工作坊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520

 

汐止夢想社區 臺北縣汐止市民族二街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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