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傳藝遊園之美」攝影比賽


2008「傳藝遊園之美」攝影比賽 報名簡章

一、    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擁有豐富的建築特色、傳統工藝、文化活動、藝術表演之內涵。希望廣邀愛好攝影的同好朋友,走訪傳藝園區感受傳統文化的魅力,透過不同的角度和藝術眼光發現台灣傳統藝術文化的感動,為在地文化留下一張張令人感動的照片!

二、指導單位: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

主辦單位: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大智通文化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傳統藝術推廣基金會

三、攝影主題: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之美」為主題,針對園區內建築特色、風景景觀、活動表演為主。

 

四、作品規格:

()、「初審」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8×12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郵寄報名)

()、「複審」得獎作品繳交需提供數位相片檔案需8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為3456*2304piexl DPI以上之JPG或TIFF檔光碟,傳統攝影者需繳交原始正片或負片及另轉數位TIFF檔光碟(800萬畫素以上)。

五、收件日期:97101日至971117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送至收件地點,逾期恕不受理。

六、收件地點: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信封上請註明“財團法人台灣傳統藝術推廣基金會「攝影比賽報名小組收」”字樣。

七、參賽規則: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並符合作品規格之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參賽作品背面應黏貼附件「2008『傳藝遊園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參賽作品數量不限,但前三名不能重覆。

()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格放、白邊、加字、彩繪、裝裱等效果處理。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得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八、評審方式: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為初審合格。初審合格者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評分標準

A. 主題內容40% 依參賽作品名稱、主題相關程度、作品具有啟發或意義

B. 視覺創意40% 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C. 其他20% 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評審小組經複審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九、獎項及名額: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狀乙紙、ifoto名片型隨身碟-2G

ifoto沖印券500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狀乙紙、ifoto名片型隨身碟-2G

ifoto沖印券500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ifoto名片型隨身碟-2G

ifoto沖印券500

()優選獎10名:7-ELEVEN禮劵2仟元、獎狀乙紙、名片型隨身碟-1G

ifoto沖印券500元。

()佳作獎50名:7-ELEVEN 禮劵1仟元、獎狀乙紙、15x15印象磁磚畫框、

ifoto沖印券500元。

  備註:上述獎金、禮劵領獎人皆需填寫本基金會提供之收據單據。

 

十、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

()、得獎名單預計於9712擇期公佈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

()得獎作品將擇期於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展出,時間另行公佈。

()頒獎時間:另行通知,並公佈於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受獎人請參與頒獎活動若不克前來請委託代理人受獎,否則視同棄權。

()頒獎地點: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十一、洽詢方式:

 ()活動網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http://www.ncfta.gov.tw/

   ()聯絡電話:03-9507711分機211 陳小姐

  

附件

    說明:本表各欄務必確實詳填,以利後續作業。

2008傳藝遊園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作品名稱

 

攝影時間

 

姓  名

 

     

□男      □女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

()

(手機)

電子信箱

 

作品介紹

(50以內)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

(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財團法人台灣傳統藝術推廣基金會 謹此聲明。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章:

註: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浮貼於作品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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