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燈讓世界亮起來』

2009臺北縣平溪國際天燈節-「平溪之美」攝影比賽


一、比賽目的:為鼓勵民眾走訪平溪各個大大小小特有的景點,紀錄平溪最美的一面,特別規劃「平溪之美」攝影比賽。希望透過畫面的詮釋,展現平溪不同的自然景觀、建築古蹟、人文風情與在地文化之美,讓民眾進一步認識、瞭解平溪的動人美景。

二、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

三、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者,誠摯歡迎參加,每人參賽組數不限。

四、競賽主題:平溪鄉地區各項然景觀、人文風情、自然生態、建築古蹟與在地文化之美。

五、作品形式:

1.參賽者須繳交將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原稿底片或數位檔。

2.參賽作品需以軟片相紙(不限廠牌)沖印8×10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以幻燈片、彩色負片、黑白軟片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惟參賽作品應繳交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數位檔案須600萬畫素以上)。不得裝裱、護貝、經電腦合成、加色或彩繪,違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每組作品皆需於作品背面粘貼附件「『平溪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3.每人參賽作品數量15張為限

4.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5.凡未交付數位原始檔、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或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由較次者依順序遞補。

六、收件方式: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底片或數位檔案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臺北縣中和市中正路8805樓之72009臺北縣平溪天燈工作小組收」。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七、活動時間:1拍攝時限:2008/1/262009/02/09

     2照片收件時間:2008/02/022008/02/20 17:00前。

八、獎勵辦法:1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

2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狀乙紙。

3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4優勝獎10名,獎金新台幣3仟元整,獎狀乙紙。

5入選獎20名,獎金新台幣1仟元整,獎狀乙紙。

若參賽設計稿未達一定水準得以從缺,獎金依國稅局規定預扣所得稅。

九、聯絡方式 洽詢專線/聯絡人:(028221-6099215吳小姐

E-mailkiki@hbpr.com.tw

詳細比賽訊息,請上2009臺北縣平溪國際天燈節活動官網查詢

詳細比賽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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