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用心.用血安心』平面攝影比賽


 台灣血液基金會台南捐血中心成立30週年 

『捐血用心.用血安心』平面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  旨:為慶祝本會台南捐血中心成立30週年,特舉辦『捐血用心.用血安心』平面攝影比賽。

 

 二、指導單位:台灣血液基金會

 

 三、主辦單位:台南捐血中心

 

 四、協辦單位:台南市攝影學會

 

 五、攝影主題

競賽作品的主題請於雲嘉南地區以「捐血用心 用血安心」為主軸自由發揮,凡相關主題均可以納入創作主題中。例如:•捐血救人的動人故事、捐血活動的溫馨場景、用血病患感動畫面。

•捐血快樂、用血安全;全民捐血、病患安心之相關主題。

 

 六、參賽資格:不限

 

 七、作品規格:參賽者採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均可,參賽作品一律以光面相紙放大為長邊12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非噴墨式輸出相紙),參賽作品為單張作品或連作作品(以不超過4張為限),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另作品需以(6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高階、高品質數位相機拍攝,如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且參賽作品恕不退件。

 

 八、評審標準:主題60%、創意30%、商品化之可行性10%

 

 九、活動日期:報名時間自1000101日起至100316日止(郵戳為憑)

 

 十、收件時間及收件地點:請於10011日至100316日(星期三)前將相片與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索取,或本中心網站自行下載),送至本中心(台南市永福路一段85號台南捐血中心企劃課)。

 

十一、評選方式:由本中心與相關專業人士評分,於100318日(星期五)上午,假台南捐血中心3樓會議室,公開評審,評審結果後10天內通知參賽者,再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並補述作品內容與主題說明。若未簽署報名表(附表一)、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附表二)者或未繳交與參賽作品相符之原稿底片、數位原始檔光碟或補述作品內容與主題說明,一律取消得獎不得有異議。

 

 十二、獎勵:初選入圍後再選出名次。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及獎座乙座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及獎座乙座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座乙座優選獎10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30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紙。

 

 十三、得獎公佈:於評審後10天內,除個別通知得獎人外,並於主辦單位網站中公佈得獎單。(本中心網址:http://www.tn.blood.org.tw

 

 十四、頒獎日期:優選以上得獎人員配合民國100年台南捐血中心年度績優表揚大會 (100428日星期四台南生活美學館)中頒發獎金及獎座()

 

 附 註: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座()、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參賽者必需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

(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參賽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參賽作品無智慧財產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台南捐血中心」無關。

( 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雲嘉南地區範圍內,未填寫拍攝地點時,由主辦單位認定,若無法認定時,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參賽者於捐血活動現場攝影時,請知會活動現場領隊填寫攝影活動參賽者登記表(附表三)。

(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台南捐血中心」所有,本中心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銅牌(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比賽作品未達標準,佳作獎項得減之。成績經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獎金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需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20%稅金。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解釋、修正之,如另有活動或相關事宜則公告於本中心網址:http://www.tn.blood.org.tw

(十一)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官方網站:http://www.tn.blood.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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