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元清觀~宗教藝術』攝影比賽


 彰化元清觀~宗教藝術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一、    宗旨:

透過元清觀〈天公壇〉入火安座祈安福醮大典,舉辦「宗教藝術」攝影比賽,藉由攝影愛好者,利用鏡頭捕捉廟宇、宗教之美,讓大家了解元清觀重建後,內外各種不同風貌。更為元清觀浴火重生,延續歷史,傳承文化做紀錄。

二、目的:

元清觀前之石獅、剪黏與交趾陶皆保存完好未破壞,經過重建,不論廟宇建築、龍柱、木雕構件,精雕細琢,件件皆是藝術精華。透過攝影藝術圓滿記錄元清觀,並藉由系列活動的舉辦,帶動民間信仰,為保存民俗文化,盡心盡力。

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市公所、彰化市民代表會

(承辦單位:元清觀、元清觀民藝館

 () 協辦單位:彰化縣攝影學會、彰化縣鹿港生活攝影學會

                 元清觀民藝館文化志工隊

四、題材範圍:即日起至1001 9 日止活動期間,自行拍攝有關元清觀入火安座祈安福醮大典活動,暨人文景觀之題材。活動表請至元清觀索取或至網站下載(重點活動時地,網站另行公告)

五、參賽資格:不限。

六、作品規格:一律沖洗成8×12英吋(A4)彩色相片,不可裝裱、寫實作品不得電腦合成,連作不收。

七、收件日期:100120日止

八、活動獎項:

(一)金牌獎1名:獎金30,000元及獎狀乙紙。

(二)銀牌獎1名:獎金15,000元及獎狀乙紙。

(三)銅牌獎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四)優選獎20名: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紙。

(五)佳作獎30名: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

九、參賽規則:

(一)參賽者須將報名表填具完整基本資料,貼於參賽作品背面,連同數位檔案光碟(畫素1000萬以上),於100120日前截止收件,郵寄或於上班時間送達元清觀民藝館,彰化市陳陵路126號,信封外並請註明攝影比賽作品

(二)參賽作品不得註記任何字樣符號,且須為未曾發表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新創作,倘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請勿參賽,若發生爭議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得獎作品已發表但涉及侵害他人權利者,由本館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金及獎狀。

(三)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得供元清觀民藝館宣傳展覽或印刷使用,不另計酬。

(四) 本活動之金、銀、銅牌得獎者不得重複,優選、佳作不在此限。

(五) 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六)比賽結束後,未得獎作品欲退件者,請於評審公布1個月內至民藝館領取,逾期不予受理。

(七)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

十、評審方式:於100123 日上午 9 點,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選小組,在市公所會議室進行公開評審。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公佈於彰化市公所及彰化縣鹿港生活攝影學會網站http://tw.myblog.yahoo.com/lplplplplplplp-lplplplplplplp

 

十一、洽詢方式: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元清觀~彰化市民生路207  04-7254093

元清觀民藝館~彰化市陳陵路126  7202966

                                攝影學會連絡處:(047776604  總幹事0937746126 

彰化元清觀~宗教藝術攝影比賽報名表

   

 

作品名稱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聯絡電話

()

手機

 

   

 

E-mail

 

 

本人願意遵守主辦單位公布之規則及比賽結果的最終決定,如獲獎時並同意主辦單位運用得獎作品供作日後宣傳推廣之用。

                                簽名或蓋章

    備註: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

官方網站:http://tw.myblog.yahoo.com/lplplplplplplp-lplplplplplp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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