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姿""攝"大募集 網路攝影票選 活動辦法
一、 活動目的
南庄四季多變、景色優美遼闊,有宛如春雪一般的桐花季、翠綠遼闊的盛夏、楓紅優美的秋季、梅櫻蘭四處爭豔的寒冬;也有沁涼幽靜「四十二份湧泉」(New!!)、百年歷史「老郵局」、平波如鏡「向天湖」、魚群悠游「護魚步道」,更有國片賽德克巴萊壯麗拍攝的場景「神仙谷」,南庄有著各式各種不同姿態的美,期望透過此次攝影票選活動讓更多人來發掘,也讓更多人看到南庄新興景點「四十二份湧泉」的悠然美景。
透過攝影鏡頭記錄起你心目中南庄景點/店家、「四十二份湧泉」最美的Posture“姿色”Hold於這一個瞬間,並藉由票選活動讓更多人認同你心目中那個最美的南庄。
二、 活動日期與辦法
日期 |
內容 |
第一階段:南庄"姿""攝"大募集 |
即日起
~10/20 (23:59止) |
活動開跑,快快報名拿大獎吧!
即日起將你心目中南庄鄉境內景點/店家、「四十二份湧泉」最美的Posture“姿色”Hold於這一個瞬間,上傳至本活動平台,並寫下200字內拍攝作品和拍攝地點介紹,即可有機會獲得獎金+南庄一泊三食兌換卷喔!
�主題一:拍出你心目中南庄最美的Posture“姿色”,
南庄鄉境內景點/店家皆可。
�主題二:拍出你心目中新興景點「四十二份湧泉」最美
的角度。
※ 每一主題須各拍攝一張照片,且影像檔解析度需500萬
像素以上之規格JPG檔為限,需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
,不得後製。 |
第二階段:南庄"姿""攝" 網路大票選 |
10/11~10/20
(23:59止) |
決勝關頭,快快號招親友"到修挺"吧!
10/11~10/20是網路票選期間,票數越多,獎金&獎品就離你越靠近喔!所以趕快把作品分享到Facebook,獲得親友們的支持吧!
※票選方式:凡加入南庄山城花園網站(www.nanjhuang.org.tw)之會員皆可參與票選,一日一票。 |
特別企畫:南庄樂搜打卡趣!! |
即日起
~10/20 (23:59止) |
南庄現在好智慧,樂搜打卡搶大獎!
於活動期間內,持智慧手機「Raraso」軟體App,至南庄店家簽到打卡,凡簽到打卡最多店家者前三名,即贈送南庄雙人住宿、早餐、晚餐、下午茶、伴手禮等多項精美好禮喔!
(我要了解樂樂搜:http://www.raraso.tw/newsde.php?AID=51) |
得獎公布:
10/24
(一) |
緊張刺激的時刻!
100年10月24日(一),將於活動網頁揭曉得獎名單!
並以電話以及mail通知得獎者。 |
頒獎典禮:南庄山水節!! |
10/29
(六) |
拍手!!拍手!!頒獎囉~
100年10月29日(六)與「2011南庄山水節」結合舉辦進行頒獎!
當天現場並辦理實體成果展示喔!
※注意事項:請金、銀、銅獎得主,請派代表受獎。 |
成果展示:南庄百年郵便局遊客服務中心 成果展示 |
10/30~12/31 |
南庄"姿""攝"∼榮耀展出!
於10/29「2011南庄山水節」現場成果展後,將移至南庄觀光產業協會遊客服務中心(百年郵便局)辦理實體展示,榮耀展出! |
三、 參賽資格
(一)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二)僅接受個人參賽,不得以公司名義或機關團體名義參加。
(三)須同意著作權讓與、授權。
四、 獎項
(一)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5仟元整、南庄一泊三食兌換卷
(含住宿+早餐+晚餐+下午茶+伴手禮)。
(二)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4仟元整、南庄一泊三食兌換卷
(含住宿+早餐+晚餐+下午茶+伴手禮)。
(三)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3仟元整、南庄一泊三食兌換卷
(含住宿+早餐+晚餐+下午茶+伴手禮)。
(四)優等獎(十名):贈送南庄一泊三食兌換卷
(含住宿+早餐+晚餐+下午茶+伴手禮)。
(五)佳作獎(十名):贈送南庄消費抵用卷五百元(限於南庄鄉境內使用)。
※
南庄業者可持消費抵用卷至南庄觀光產業協會兌換現金。
(六)參加獎:每名將會獲得神秘小禮物乙份。
(七)慧眼識英雄獎10名:每名將會獲得神秘大禮物乙份。
(八)樂搜打卡我最棒前三名:贈送南庄雙人住宿卷、餐飲、下午茶、伴手禮等多項精美好禮。
五、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獨立創作,並未曾於其他比賽得獎,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侵害他人權利或相關爭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2. 參賽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權仍屬參賽者所有,為推廣本活動效益與創意成果,參賽者同意將該作品授權「苗栗縣南庄鄉觀光產業協會」,同意「苗栗縣南庄鄉觀光產業協會」將該作品不限時地無償用於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改作及散布等,以達宣傳之效並協助提升參賽者知名度。
3.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苗栗縣南庄鄉觀光產業協會」所有,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苗栗縣南庄鄉觀光產業協會」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均不另行通知。
4.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6.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7. 獎項兌換卷使用須知,依兌換卷內容規範為原則,不得轉讓、退換貨更換獲獎內容。並於使用前請自行與特色店鋪預約體驗日期。
8.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得由承辦單位依比賽辦法取消其參賽資格,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指導、主辦及執行單位無關。
9. 參賽作品若非於本活動規範之攝影範圍內之景點將自動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10.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及規格,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11.
參賽作品若涉及商業化、廣告行為、不宜大眾觀賞之暴力、色情、猥褻或抄襲等題材,主辦單位有權退回違規作品。
12.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13.
參賽作品因網路傳輸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14.
參賽者務必確認所提供之照片著作權或所有權、肖像權,若經採用產生糾紛,應由參選者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概不負責。
15.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
16.
主辦單位若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有權適時更改之,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17.
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獲獎者之獎勵,更換之獎勵以等值獎勵為主。
活動聯絡人:
苗栗縣南庄鄉觀光產業協會 鍾小姐
電 話:037-824553
E-mail:[email protected]
指導單位:經濟部商業司、苗栗縣政府、南庄鄉公所
主辦單位:苗栗縣南庄鄉觀光產業協會
協辦單位:樂樂搜行動數位媒體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