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投縣全國攝影比賽&展覽」


2012年南投縣全國攝影比賽&展覽」簡章

一、    宗旨:為配合南投縣101年藝文活動及南投縣攝影學會成立31週年,鼓勵攝影創作、倡導藝術、增進影藝交流,特舉辦「南投縣全國攝影比賽」展覽。

二、    相關單位

1.指導單位: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2.主辦單位:南投縣攝影學會

三、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全國人士均歡迎參加。

四、    作品題材:題材不限,凡未曾參加過比賽之作品,皆歡迎參加。                                   

五、    作品規格:限長邊15英吋或16英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混合評審,不得裝裱,連作不收件。

六、    參加費:每人新壹幣伍佰元整,本會會員免繳參加費。

請利用郵政劃撥《戶名:南投縣攝影學會  帳號:02410100》或現金報值掛號,匯寄本會〈請勿與作品混合投寄〉。

七、    參加件數:每人以十件為限,彩色、黑白相片可混合投寄。〔請附光碟,製影集用〕

八、    收件地點:南投縣水里鄉北埔村八德街292號,主任委員  陳俊昇先生收。

九、    作品評審:聘請全國各地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十、    作品必須屬於參賽者本人所有,作品背面需填寫題名、姓名、地址、電話。

十一、  收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1824日止,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應於101824日前之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十二、  評審日期:101826日上午九時起。

十三、  評審地點: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十四、獎項及獎額:

           1.金牌獎1(獎金新台幣20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2.銀牌獎1(獎金新台幣10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3.銅牌獎1(獎金新台幣5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4.優選10(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面)

5.佳作40(各得獎金新台幣500元,獎狀乙面)

十五、 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1.比賽結果:100831日前公佈於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頒獎時間及地點:揭曉後公佈於活動網頁。

十六、展覽日期:10192日至101930

十七:展覽地點: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虎山藝術館。

十六、附則:

1.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佳作以上作品,本會有權在報章雜誌發表,不另給酬。

2.  繳費參加比賽者,每人各獲贈本比賽之彩色影集壹冊。

3.  參加之作品,本會當注意保管,如於郵寄途中或發生人力不可抗拒之意外,恕難負責。

4.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錶等,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獎盃。

3.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6.未獲獎作品全部寄回,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留存、展覽。

7.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若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影展委員會

榮譽主任委員    /李縣長  朝卿

榮譽副主任委員  /陳副縣長  志清  何議長  勝豐  游局長 守中

主任委員        /陳俊昇

副主任委員      /劉憲仁 林益照 廖雄鶴 簡輝茂 江特聰

廖大約 王雲騰

總執行長        /賴楠忠      副執行長   /翁再來 謝孝武         

影展主席        /莊錦信     影展副主席 /林穎昌 曾秀誔

影展主編        /林盈璋      影展副主編 /許立昌 龍允中

影展委員   /茆庸正 黄炫星 林育德 劉春風 劉國卿 劉興崧

田鈞閔 黎萬水 蕭國寬 林裕淵 林景示 林錦川

林志芳 江富儀 沈竹宏 李龍全 吳仁國 梁正育

葉永廉 黃進殿 黃進雄 黃朝記 陳英文 陳鴻猷

陳鎮雄 陳瑞標 張繼聰 潘敏德 劉錫哲 簡慶南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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