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扶輪有愛」全國攝影比賽


2012-2013「扶輪有愛」全國攝影比賽

指導單位:國際扶輪3490地區   3490地區基隆分區

主辦單位:基隆扶輪社 基隆南區扶輪社  基隆東區扶輪社

基隆東南扶輪社  基隆西北扶輪社  基隆中區扶輪社

承辦單位:基隆中區扶輪社   基隆市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 台灣攝影學會 台北攝影學會 

新北市攝影學會  高雄市攝影學會  中華攝影報

一、主     :為推動藝術文化,提昇社會善良風氣,響應國際扶輪社RI 2012-2013年度工作主題,Peace Through Service「以服務促進 和平」增進祥和社會,扶輪公共形象再造,特舉辦本活動。

二、拍攝題材:以扶輪獨有座右銘「超我服務」的精神為宗旨,表現人類和平、平等、仁慈、愉悅、寬容、人道服務與關懷及各地區有關扶輪社的公益活動為拍攝主題。

三、作品規格:限未曾公開發表,作品一律以 8×12吋為準,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裝裱、相片不得留白邊,連作限四張以内,並請撰寫簡單創作心得與攝影地點(參加表粘貼作品背面)。

四、攝影方式:一般相機及數位相機( 800 萬畫素以上)皆可參賽。

五、參加對象:對攝影有興趣之人士均歡迎参加。

六、收件日期201281日起至20133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台灣基隆市安和一街140(扶輪有愛 攝影比賽 收)電話:02-24320606

八、評審日期:2013420日〔星期六〕下午二時假「基隆市安和一街140號 中區扶輪社」,聘請國內外知名攝影家組成評審團,公開評審歡迎参觀,獲獎者須於 2013 5 10 ( 星期五 ) 前繳交底片或數位檔;一般相機須交付原稿底片,數位相機圖檔畫素必須達實際 800 萬畫素以上,檔案格式必須以 JPG5M以上, 以確認公佈原始資料, 凡未交付者,取消得獎資格。

九、頒獎日期:20135 19  日〔星期日下午六時〕假長榮酒店彭園。暫定!第三次聯合下文例會公開頒獎。【另行通知】

十、獎項:

金牌獎1名,獎金 伍萬元  獎牌乙面

銀牌獎1名,獎金 参萬元   獎牌乙面

銅牌獎1名,獎金 壹萬元 獎牌乙面

佳作獎5名,各得獎金伍仟元

入選獎30名,各得獎金伍佰元 獎狀乙紙

十一、附則:

(一)得獎張數不限,但金、銀、銅得獎人將不得重複,以領取最高獎項為原則。

(二)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將公佈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能遞補。

(三)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參加表 ( 可影印使用 ) ,否則不予以評審。

(四)相關參賽獲獎作品,如有智慧財產權爭議,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使用權,在報章雜誌公開發表,作者不得異議。

〈六〉 凡參賽者視同認可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2012-2013「扶輪有愛」全國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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