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花蓮地區農村再生培根計畫
農村攝影比賽報名簡章
一、活動名稱:
愛在洄瀾 看見蔚藍-第三屆「農情覓憶攝影比賽」
二、主辦與承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主辦
麥邁景觀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承辦
三、緣起目的:
「農村再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重要政策之一,近年來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持續培育花蓮農村在地人才,讓在地居民開始關心社區環境與彼此之前的情感聯繫,許多社區如獲新生、改頭換面,展現欣欣向榮的新氣象,生活環境更加美麗整潔、舒適便利,也發掘許多充滿特色的農特產品、文化技藝、風俗慶典、人物故事、生態景觀,也為花蓮好山好水增添了更動人絢爛的美麗畫面,期盼透過攝影留下這些感人、美麗的瞬間,協助發揚農村再生成果。
四、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102年9月20日止。
五、活動對象:
凡愛好攝影之個人,不限性別、年齡。
六、拍攝主題
以花蓮縣農村為拍攝範圍,取材可包括人物、動物、花草、建築、祭典活動、各種人文及自然風景……等,將農村社區的角落、人物故事,轉化成一幅幅感動人的畫面,尋找農村平凡的滿足、幸福的微笑,透過影像傳達這股溫暖的能量。
七、投稿方式:
電子郵件寄送:
每人投稿作品件數不限,但每件作品個別以一封寄送。
寄送信箱:ihualienphoto@gmail.com,以主辦單位回覆之確認信為憑。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2年9月20日止。
主旨:第三屆「農情覓憶攝影比賽」-作品名稱-作者姓名
每封須包含以下附件:
1.作品原始檔─檔名請以作品名稱-作者姓名.JPG(或.TIF)
2.報名表(本簡章附件,請自行更名為作品名稱-作者姓名.DOC)
3.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若參賽者未滿20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
八、作品格式:
(一)
作品限投稿本人原創,限近2年內拍攝作品。
(二)
影像畫素至少為800萬以上,圖檔大小需為3600×2400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長寬比為3:2),並保留原始EXIF檔案資訊。
(三)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加框、翻拍拷貝、人工加色、加字及電腦合成等。
(四)
作品限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網上公佈、參加攝影比賽入選得獎者)
參賽者有舉證之義務,並對判定之結果不得異議。
(五)
不符合上述規定之作品不予評選。
九、評分標準:
由承辦單位邀請攝影學者、專家及主辦單位派員,共同組成評選小組,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評選,評選標準如下:
(一)
主題表現(70%):符合本次擬定之主題「農村的溫度」,具有觸動人心、傳遞溫暖故事、心情的效果。
(二)
影像表現(30%):攝影構圖的表現、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十、獎項名額及獎勵:
金牌1名:APPLE
IPAD mini平板電腦1台,獎座1座
銀牌1名:理想大地渡假村平日住宿券1張,獎座1座
銅牌1名:遠雄悅來大飯店平日住宿券1張,獎座1座
(上述獎項限一人一獎,不得重複)
優選10名:花蓮地區特色民宿平日住宿卷1張,獎牌1面
佳作20名:獎牌1面
十一、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評選結果公布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二)
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及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公開展示及以數位化方式重製之權利,並得將數位化之上述作品以上載網路或其他數位軟體方式提供不特定之人基於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覽、下載或列印。
(三)
著作權約定:參賽者同意其參賽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於必要時得不行使)
(四)
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重覆參賽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以及獎項公布後二個月內,作品遭人檢舉有軟體修改、合成之事實等上述情形,違者經查屬實,將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已領獎,追回所得獎金、獎盃、獎牌及獎狀。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五)
相關時程將視參選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主。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承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十二、
聯絡資訊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承辦單位:麥邁景觀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聯絡人:林秀琴
聯絡電話:03-8228999
本簡章報名表可自行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網站(http://eng6.swcb.gov.tw/index1.aspx)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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