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遊臺北不開車? Yes, I Can!!」影音徵集活動

「樂遊臺北不開車? Yes, I Can!!

影音徵集活動簡章

1.  活動主題

In Taipei, Travel without my car

臺北是個交通便利的城市,為鼓勵民眾及來訪遊客親身接觸便捷的交通運輸工具並發掘利用大

眾運輸工具進行城市樂遊的趣味、精彩與美麗,爰規劃本次網路影片徵集活動。本次活動係號

召民眾及遊客運用拍攝影音的方式,捕捉並記錄下在臺北徒步或搭乘公車、捷運、單車、藍色

公路、貓空纜車等大眾交通工具進行城市樂遊的影像,希透過生動而富創意的畫面,呈現臺北

於多元樂遊下兼顧節能、減碳及環保的城市形象,且藉由活動的參與以及參賽作品的欣賞,吸

引更多民眾對於臺北城市的認同與旅遊嚮往,進而達到行銷城市的目的。

2.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活動資格

  參加者須加入成為「臺北旅遊網」會員。

  參加者須於「會員中心」填寫正確的聯絡資料(聯絡人真實姓名、Email、電話、居住地址

  等),以利後續領獎通知函之寄發。

  本活動參加資格不限國籍,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

4.  活動期程

  作品投稿時間:201396()起 至 1028()

  網友票選時間:2013101()起 至 1110()

  得獎公告時間:20131115()

 

5.  活動獎項

評審評分獎

  第一名:取1名,可獲得獎金20,000元及Panasonic HX-WA10防水數位攝影機一臺

  第二名:取1名,可獲得獎金10,000元及Panasonic HX-WA10防水數位攝影機一臺

  第三名:取1名,可獲得獎金5,000元及Panasonic HX-WA10防水數位攝影機一臺

  優選獎:取10名,各獲得超商禮券1,000元及臺北觀光主視覺時尚肩背包一份

網路投票獎

  網路人氣獎:共1名,可獲得富士instax mini 8 拍立得相機一臺

  網友投票獎:共50名,各可獲得Taipei Pass 臺北觀光護照一日券一張

6.  投稿主題

來到臺北旅遊,樣樣都很方便,尤其是多元的大眾交通,舉凡四通八達的捷運、公車,健康環保的微笑單車,更有可高空眺望美景的貓空纜車及愜意遊河的藍色公路,都能讓你輕鬆到達各個觀光景點。

本活動以臺北市各景點為主要攝影場景,契合「樂遊臺北不開車」之活動主題,以臺北市多樣化的轉乘運輸工具或徒步行走進行一場低碳樂活之旅,用無限創意拍攝出樂遊臺北之影片。

7.  參加方式

(1)  作品規格

A. 本活動收件採「網路上傳投稿」,如有上傳問題請與維運小組連絡(維運小組:

02-87734300626李先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B. 每一投稿之影片,應先同意線上投稿著作聲明內容才可投稿。

C. 拍攝方式:使用DV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的動態影像創作皆可。

D. 影片類型:以微電影、動畫、旅遊紀錄、動態相本等多元影片方式呈現,形式、風格、

類型不拘,並可加以進行後製(加入文字、圖畫與特效等)及剪輯。

E. 影片長度: 20~200(超過200秒者,以+2秒為限)

F. 上傳之影片檔案格式:asx/asf/avi/mov/wmv/mpg/mpeg/3gp格式皆可;檔案大小限

  200 MB內。

G. 影片上傳後需附上200字以內的之影片說明或旅遊心得等文字,包含影片拍攝之地點說

  明。

H. 除自行創作外,投稿作品中出現之第三方影片、影像、音樂及肖像需取得授權使用(請

  務必附上第三方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紙本或電子檔)外,應取自創用CC授權。

 (2)  投稿流程

A. 網友登錄/註冊成為「臺北旅遊網」網站會員。

B. 登入會員後於本活動網站之「影片上傳」開始投稿。

C. 同意線上投稿著作聲明→進入投稿畫面→輸入投稿影片名稱→編輯影片說明或旅遊心得

 (200字以內)→上傳影片→選擇創用C.C機制→確認送出。

D. 請上傳完整文字及正確影片格式作品。確認送出後,將無法再修改內容或另上傳影片,

 請確認投稿內容之正確性後再行確認送出。

E. 投稿作品經審查通過後,活動小組將發出審查結果通知,並於活動網站上露出。

F. 投稿作品通過審查之會員,可獲得「臺北旅遊網」紅利里數300點,惟通過審查之獲得

 點數以1500點為上限。

G. 每位參加者投稿件數不限,得獎作品以兩件為限。

(3)  評選方式

得獎名單:由主辦單位專業人員與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正、公開的方

式評審之,選出各獎項得獎人。

(4)  評分及權重

項目  說明  百分比  影片內涵及完整性

影片整體之架構、表達意象、內涵,以及觀看後之感受  40%

主題契合  與「樂遊臺北不開車」活動主題之契合程度  30%

影片創意  拍攝手法及內容呈現之創意度  20%

文字說明  影片說明或旅遊心得之文字表達  10%

合計  100%

(5)  網路投票及抽獎流程

A. 投票時間自2013101()1110()止。

B. 網路人氣獎以網友投票票數計算,由得票最高者獲得,共1名。

C. 公布抽獎得獎名單時間為20131115(),並自20131118()起聯繫

  得獎者,及陸續寄出獎品。

D. 投票者必須先於「臺北旅遊網」完成網站會員登錄作業,單一會員帳號每日可投最多5

   票,每件作品每日限投一次;投票次數越多,擁有越多的抽獎機會。

E. 單一帳號僅限一個得獎名額。

F. 未填寫完整且正確之會員資料(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和地址等),導致公布獎項後未能聯

   絡至獲獎人,且獲獎人亦未主動聯繫主辦單位者,該獎項以從缺方式辦理。

 

8.  比賽注意事項

(1)  為避免網路壅塞造成上傳困難,或任何不可預期的因素影響參加者之權益,請盡量避免於

最後一兩天才進行投稿。實際活動時間皆以臺北旅遊網系統顯示收件時間為準,主辦單位

不接受補件要求。

(2)  參賽作品應符合活動主題並符合規格,且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賽者所有,並未曾公開出版

或於其他競賽類及非競賽類活動中獲獎,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不得重製、翻拍、

拷貝、抄襲、合成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選;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

獎狀及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選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若有致生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該參加會員應負起一切民刑事責任,本活

動小組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  所有投件作品須同意提供臺北市政府於本次活動相關宣傳使用;而得獎作品於活動結束後,將另行建置於臺北旅遊網內成為網站內容,並用於臺北市政府相關出版品宣導使用,不另

支付稿費;另外,得獎作品及原稿原始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

關為「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

數、方式使用之權利。

(4)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列。

(5)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

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

(6)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

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7)  本項活動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獎金金額高

於新臺幣20,000()元者,須先行扣繳10%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

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額。獎金所得將由承辦單位於年度

結算另行寄發扣繳或免扣繳憑單。

(8)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

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9)  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會以電子郵件寄出通知信函至得獎者信箱,若得獎者未收到電子郵件

通知,請與維運小組連絡(維運小組:02-87734300 626李先生,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10)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1)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

請至本活動網站或臺北旅遊網(網址:http://www.taipeitravel.net/)查詢。

(12)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與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員工,不得參加投

稿。

 

官方網站: http://www.taipeitravel.net/vid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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