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樂遊曆」旅遊照片上傳活動


「臺灣樂遊曆」旅遊照片上傳活動簡章

關於令人懷念的旅遊回憶…

你記憶最深刻的是與哪些人到過哪些地方遊玩,

又或是單純享受一人旅行的悠閒…在某個特別的日子裡呢?

那些快樂、美好日子總有特別的紀念意義,

當你看到當時所拍攝的照片必定嘴角上揚,腦中浮現起當時的種種吧。

歡迎來到「臺灣樂遊曆」,

在這你可以選擇自己最具意義日期,並上傳屬於當天拍攝的最精采照片,

寫下當時的旅遊心情或故事與大家分享。

 

1.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活動網站

http://www.eventaiwan.tw/happyCal/

 

3. 活動時間

網路投稿時間:即日起2014930()

得獎公布時間:20141015()

 

4. 活動獎項

樂遊排行最在行:只要進入三大排行榜前3名就可獲得以下獎項

樂遊魔人獎-LG口袋相印機一臺,共3

觸動人心獎-Altek Cubic 無線智慧型相機一臺,共3

分享多多獎-富士 instax mini 8 拍立得相機一臺,共3

行動一族最熱血:使用「臺灣觀光年曆」APP投稿並通過審核即可抽以下獎項

現拍現傳獎-6000mAh行李箱高質感時尚行動電源組一組,共10

樂遊影像最精彩:於活動網站或是使用「臺灣觀光年曆」APP投稿並通過審核即可抽以下獎項

樂遊寫真獎-超商禮券500元一份,共50

樂遊記念獎-喔熊吉祥物記念品一份,共200

網友投票最有心:於活動網站參與作品投票即可抽以下獎項:

投票感謝獎-手機用運動臂套一份,共50

投票幸運獎-來坐-奉茶杯一份,共50

 

5. 投稿規格

.照片主題需為參加者於臺灣各地旅遊所拍攝之人事地物或「臺灣觀光年曆」之節慶活動,並於上傳時選擇確切的日期時間。

.投稿照片畫素品質需為1024 X 768以上解析度,檔案大小5MB以下規格之JPG檔。

.照片儘量避免使用如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過度的影像合成或修改。

.照片彩色、黑白、拍攝時間不拘,並輔以100字以內之敘述該日所拍攝之作品對於你的紀念意義或背後之故事。

.每位會員不限制投稿數量,歡迎踴躍投稿。

 

6. 投稿流程

網站投稿

1. 登錄/註冊成為「臺灣觀光年曆」官方網站會員。

2. 於本活動網站各月月曆照片牆選擇所指定之日期,並按下「貼上我的旅遊紀念照」上傳照片。

3. 同意投稿作品著作聲明→輸入作品名稱→編輯100字以內之描述→上傳照片→選擇該照片紀念日期及拍攝地點→確認後送出即可。

4. 投稿作品經過審查通過後,活動小組將發出審查結果通知,並於活動網站上露出。

5. 每件網路投稿作品通過審查之會員,可獲得「臺灣觀光年曆」會員紅利100點,惟通過審查之獲得紅利以5,000點為上限。

APP投稿

1. 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版電腦至Google PlayApple Store,下載「臺灣觀光年曆」APP後開啟程式,請保持網路連線狀態暢通。

2. 點選選單中「臺灣樂遊曆」之「貼上我的節慶紀念照」,輸入個人手機號碼,取得認證碼後即可上傳照片。

3. 同意投稿作品著作聲明→輸入作品名稱→編輯100字以內之描述→上傳照片→選擇該照片拍攝日期及所屬節慶→確認後送出即可。

4. 投稿作品經過審查通過後,活動小組將發出審查結果通知,並於活動網站上露出。

 

7. 樂遊高手排行榜說明

樂遊魔人:取前10名投稿作品紀念日期擁有最多天數(01/01~12/31,最多365)之參加者。

觸動人心:取前10件獲得網友投票票數最高之作品。

分享多多:取前10件獲得FB分享數最高之作品。

 

8. 網友投票說明

1. 投票時間自2014515()起至105()止。

2. 公布抽獎得獎名單時間為20141015(),並自20141016()起聯繫得獎者,及陸續寄出獎品。

3. 投票者必須先於「臺灣觀光年曆」完成網站會員登錄作業,單一會員帳號每日可投最多5票,每件作品限投一次;投票次數越多,擁有越多的抽獎機會。

4. 單一帳號僅限一個得獎名額。

5. 未填寫完整且正確之會員資料(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和地址等…),導致公布獎項後難以聯絡至本人者,不予頒獎且不另行通知,則該獎項從缺。

 

9. 注意事項

1. 投稿者須並同意對投稿之作品利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授權提供交通部觀光局於本次「臺灣樂遊曆」相關活動宣傳使用;於活動結束後,作品將擇優建置於「臺灣觀光年曆」內成為網站內容,並用於交通部觀光局相關出版品宣導使用;主辦單位依此授權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2. 投稿作品應符合本活動主題並符合規格,且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加者所有,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投稿,不得重製、翻拍、拷貝、抄襲、合成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選;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獎品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選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致生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該參加會員應負起一切民刑事責任,本活動主辦及協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 未填寫完整且正確之會員資料(如:e-mail、姓名、地址),導致公布獎項後無法聯絡至本人者,不予頒獎且不另行通知,則該獎項從缺。

4.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

5.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6. 本項活動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獎金金額超過新臺幣1,001元(含)以上,主辦單位將於次年1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給中獎人,請中獎人依規定申報。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額。獎金所得將由承辦單位於年度結算另行寄發扣繳或免扣繳憑單。

7. 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會以電子郵件寄出通知信函至得獎者信箱,若得獎者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與維運小組連絡(維運小組:02-87734300626李先生,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8.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9.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請至本活動網站或「臺灣觀光年曆」網站(網址:eventaiwan.tw)查詢。

10.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與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員工,不得參加投稿。

官方網站: http://www.eventaiwan.tw/happy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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