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念父志 暮思母恩」2016旺旺孝親獎詞曲、攝影、微電影比賽


「朝念父志 暮思母恩」

2016旺旺孝親獎詞曲、攝影、微電影比賽活動辦法

 

主辦單位: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宜蘭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蔡衍明愛心基金會、旺旺中時基金會、中國旺基金會、上海神旺酒店

 

媒體協力:中國時報、旺報、中天電視、鳳凰網、東方網…等

 

徵件主題:「朝念父志暮思母恩」

 

徵件類別:詞曲、攝影、微電影三大類

 

徵件資格:

凡年滿12歲之兩岸人民暨其他地區華人,以中文創作者皆可報名,每人參賽作品一件為限,可同時報名各類組,但不得重複投稿。

參賽作品,參賽者同意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及其合作本活動之相關第三人使用前開參賽作品進行本活動辦理之任何相關使用行為,參賽作品若經評選得獎,另依本辦法之約定,由主辦單位取得該等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利。

參賽者若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參賽作品得獎,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又若造成主辦單位或相關單位之損害,並應負擔賠償責任。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須知:

徵件期間為201671日起至201683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請上「第一屆旺旺孝親獎」專屬活動官網(http://www.loveparents.org)填寫報名表,填妥後連同參賽作品上傳「朝念父志暮思母恩」第一屆旺旺孝親獎徵件比賽專區。

 

得獎者在接獲主辦單位通知得獎後,須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將同意書紙本及相關資料,依主辦單位指定之方式送交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由主辦單位將獎項發予得獎者。

 

若得獎者未滿20歲,得獎者在接獲主辦單位通知得獎後,須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將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親或監護人)一同簽署之同意書紙本及相關資料,依主辦單位指定之方式送交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由主辦單位將獎項發予得獎者。

 

得獎公布後一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繫時,將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再提供補選名額。

頒獎時間及地點:辦理時間地點以網站最新公布訊息為準。

 

得獎者之相關資料皆應正確並與報名資料相符,若得獎者所繳付之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未在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出相關證明,或為其他影響本活動公平性行為即視為入選無效,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入選資格。該得獎者除應負法律相關責任外,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有權向其追繳已領取之獎項。

 

本活動獎項以公告之獎品或獎金為準,得獎者不得自行要求更換其他獎項或將其領獎之權利轉讓予第三人。

 

得獎者之獲獎獎金,依各國、地區之所得稅代扣代繳辦法,由主辦單位依法代扣。

比賽獎項、獎金:詞曲、攝影類、微電影各類取旺旺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佳作(依初審來稿數量,酌按比例增加各組若干名)

 

【詞曲類】:獎金人民幣70萬元

  旺旺獎:獎金人民幣250,000元及獎座一座。

  一等獎:獎金人民幣200,000元及獎座一座。

  二等獎:獎金人民幣150,000元及獎座一座。

  三等獎:獎金人民幣100,000元及獎座一座。

 

【攝影類】:獎金人民幣239仟元

  旺旺獎:獎金人民幣20,000元及獎座一座。

  一等獎:獎金人民幣15,000元及獎座一座。

  二等獎(2):獎金人民幣12,000元及獎座一座。

  三等獎(3):獎金人民幣10,000元及獎座一座。

  佳作獎(50):獎金人民幣3,000元及獎狀乙紙。

 

【微電影類】:獎金人民幣49萬元

  旺旺獎:獎金人民幣100,000元及獎座一座。

  一等獎:獎金人民幣80,000元及獎座一座。

  二等獎(2):獎金人民幣60,000元及獎座一座。

  三等獎(3):獎金人民幣30,000元及獎座一座。

  佳作獎(10):獎金人民幣10,000元及獎狀乙紙。

 

攝影組作品規格:

  • 數位相機、傳統相機或手機拍攝作品皆可參賽,但參賽作品一律以>jpeg檔上傳至活動報名網站 www.loveparents.org  (詳見作品上傳辦法),且須符合下列格式規範:
    (1)
    照片長邊尺寸設定為2,048像素(pixels)
    (2)
    作品原始檔以Adobe Photoshop轉存jpeg檔,影像品質選項不得低於8

  • 參賽者請自行確認上傳之參賽作品是否符合上列規範。若上傳作品與上列規範不符,影響影像品質與評審作業,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不另行通知參賽者。

  • 參加者需於活動報名表之作品簡介欄目,撰寫100字以內之說明。

  • 每人限投一件作品,作品的檔案名稱標示為「照片名稱參賽人」。

  • 參賽作品如獲獎,需另提供原始檔案,方便主辦單位輸出8×12英吋之「彩色」照片提供頒獎典禮展示。

  • 參賽作品無論是否得獎,恕均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原始檔案。

  •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合法攝影作品,且不得裱框、拷貝、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

  • 曾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得獎、或曾公開發表(如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等)之作品不得參賽。

  • 參賽者保證其所提出之參賽作品,其創作過程所利用之一切資料及所完成創作之一切著作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其內附合之文字、圖片、肖像等),並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或違反法令、公序良俗之情事發生,且其擔保確實取得完整之權利,並無第三人得主張權利致影響主辦單位之權益,並得供主辦單位依本活動辦法之約定取得完整之著作權及相關智慧財產等權利,針對主辦單位對於前述爭議之判定及決定(包含但不限於取消參賽資格或收回獎項等),參賽者並無異議。

  • 就參賽者所提出之參賽作品,若經評選獲獎,參賽者同意就其得獎之參賽作品(包括參賽作品本身及其因提出參賽作品所衍生之著作等),其各類著作之著作財產權或相關智慧財產權利,應自創作完成時起自始無償移轉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就前開作品進行任何行為態樣之利用(包括但不限於就該等著作之全部或一部進行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及其他任何行為態樣之使用),參賽者並保證其本身及其他第三人,就前開著作並未曾進行任何之使用、收益、處分行為,且不對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人主張著作人格權。

官方網站: http://www.loveparent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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