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內容
:
漸湛開發有限公司105年鉅獻[埔里新古典美學住宅大樓],提倡[養生漫活新主義],公開甄選以[養生漫活]為主題,拍攝30秒以上,5分鐘以內的[縮時攝影]影片,呈現埔里最美之貌,敬邀大家共襄盛舉。
[首選獎]將獲得獎金新台幣八萬元整!!!
二、參加辦法:
(一)、第一階段-[作品投稿]活動:主辦單位-漸湛開發有限公司
活動期間:105年6月1日(三)起至105年9月30日(五)中午12:00止
[作品主題內容]應以[養生漫活]為主軸、輔以埔里[自然美景]、[人文藝術]、[悠漫生活]等三特色為題材來呈現。
其中:
[自然美景]:是以埔里區域之山水、花木、雲霧、田園等自然美景為攝影的內容。
[人文藝術]:是以埔里區域之傳承工藝、宗教聖殿、藝文表演、人文風俗等人文藝術為攝影的內容。
[悠漫生活]:是以埔里區域之深森呼吸、沉澱心靈、田野農耕、優質生活購物、愜意休閒活動等悠漫生活為攝影的內容。
拍攝時間為30秒以上至5分鐘以內的[縮時攝影]。
影片:影片應呈現埔里最美之貌,拍攝題材越多樣,加值評分越高。作品必須是本人攝影之作,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投稿攝影作品方式:
1.
於本活動網頁上填入基本資料。
2
再將影片作品(填入主題、作者、聯絡電話)傳送至漸湛開發有限公司電子信箱(jzdevlai@gmail.com),檔案過大可上傳至雲端硬碟並授權(jzdevlai@gmail.com),或將作品光碟(填入主題、作者、聯絡電話)郵寄至台中市南屯區大正街6號5樓之2,每人不限件數投稿。
3.
影片格式:MPEG4、MOV、AVI、MPEG、WMV、FLV。
4.
影片解析度:720x480
pixels以上。
5.
拍攝器材:不限用數位單眼相機、數位攝錄影機、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
6.
全片需以縮時攝影技巧拍攝,並活用其手法發揮創意。
(二)、第二階段-[作品票選]活動期間:105年10月15日(六)起至11月30日(三)中午12:00止
「票選辦法
]:
本階段票選活動開放民眾網路投票,選出最能呈現「埔里最美之養生漫活主義」,每一個E-mail只能投票一次。
入圍者可將其攝影作品分享給親朋好友們,廣邀好友為其攝影作品投票,增加活動知名度與人氣。
三、活動獎項:
[首選獎]乙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整。
[銀牌獎]乙名
: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
[佳作獎]四名
: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投票獎]共30名:成功投票者並符合相關活動辦法規定者,由主辦單位抽出30名獲獎者,可獲得「統一超商禮券」
(市價新台幣300元)乙份。
四、領獎辦法與公佈時間:
第一階段-[作品投稿]活動評選辦法:由主辦單位指定適當評選委員,依照[養生漫活]主題鮮明度(40%),作品專業度(20%),埔里[自然美景]、[人文藝術]、[悠漫生活]等三項題材組合度(40%),作為評分依據;以分數高低篩選出攝影作品10件,以供進行第二階段票選活動,報名以系統標準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參賽作品一經上傳則不得修改。
第二階段-[作品票選]活動:最終結果將以(第一階段評選分數佔50%+第二階段民眾票數/總票數x100佔50%),為最後該作品總分數。依總分高低可獲「首選獎」、[銀牌獎]、[佳作獎]。成功投票者並符合相關活動辦法規定者,亦有機會參與[抽獎活動]。
所有獎項得獎名單將於105年12月16日(五)公告在[愛上埔里]facebook粉絲專頁頁上(https://goo.gl/oriKx7),並同時寄送通知信函至得獎者的E-Mail信箱中,請參與活動者多加留意信箱。請得獎人收到領獎通知後於105年
12
月30日(五)下午5時前回覆確認,包括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聯絡地址,以利獎項寄送。逾期未回覆或回覆資料不完全者,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遞補得獎者。
本活動[首選獎]、[銀牌獎]、[佳作獎]、[投票獎]得獎獎金或禮卷將於106年
1
月9日(一)起一周,陸續以掛號方式寄出,得獎者若於一週後仍未收到獎金或禮卷,請主動與執行單位聯繫(
04-2255-3911#32
傅小姐
),並請說明您參與活動名稱、真實姓名、獲獎項目,以利查詢。
五、注意事項
:
(一)、攝影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若比賽作品未達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將獎項從缺或減之。
(二)、[首選獎]、[銀牌獎]、[佳作獎]需提供身份證影本或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供主辦單位查核。如有資格不符者,取消得獎資格。
本活動限台灣地區(含台澎金馬地區)粉絲參加,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
於活動票選階段,經檢舉或查證有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網路灌票或舞弊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力予以刪除,不得有異議。
(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需預先扣繳10%稅款(外籍人士需扣繳20%);中獎贈品或獎金價值1,000元(含)以下者,得免列單申報(所得稅),超過1,000元者,主辦單位將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中獎人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合併申報,相關法令請見連結: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28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四)、自公布得獎日起,視為得獎者已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法之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得獎者對此絕無異議,雙方若有涉及法律訴訟時,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據處理,並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執行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