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根基工程之美攝影比賽暨微電影全國大賽


2016 根基工程之美攝影比賽暨微電影全國大賽開始徵件了!最高獎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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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愛好攝影之高中職以上人士均歡迎參加。
*攝影主題:以根基營造之建案或工程為拍攝主題或場景之正面人文元素均可
*拍攝期間:參賽作品之拍攝時間須為西元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8日間(須保留檔案「中繼資料」EXIF備查)。
*收件日期:西元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截止,以「2016年10月18日,下午6點前送到收件地址為憑」,逾期不受理。

大賽官網|http://www.kedgebook.com.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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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大賽-參賽辦法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年齡滿18歲以上之本國人、20歲以上之外國人士均歡迎參加(未滿20歲者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註:【攝影組】僅供個人參賽。

 

攝影主題:

以根基營造之建案或工程案為拍攝主題或場景之正面人文元素均可。

(作品主題請參閱活動網站http://www.kedgebook.com.tw/

 

拍攝時間:
參賽作品之拍攝時間須為西元201611日至20161018日間(須保留檔案「中繼資料」EXIF備查)。

 

作品規格:

1.135mm 以上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之8×12吋彩色或黑白照片,有效畫素須為1,200萬以上,原始檔案大小須為3,873×2,582dpi以上規格,不得插點加大檔;照片可做基本色階對比明暗調整,不可增加或刪減原始檔內容物、不可做HDR,不可改變顏色、不可任何合成等。作品一律以RAW檔拍攝(入選作品一律經過評審檢視原始RAW檔),且不得裝裱、格放、電腦合成(包括但不限於剪、加、疊、挪移等合成)、加色、修改等後製。(註:使用空拍機進行拍攝者,須於報名表附件一標示「拍攝廠牌機型」。)

2.單張:每人以10件為限。

    組照:每人以10組為限(每組須4張以內,照片搭配文字說明者)。

 

收件日期:
西元201671日起至20161018日截止,以「20161018日,下午6點前送到收件地址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313樓,信封請註明「2016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暨微電影大賽活動小組收」。聯絡電話:02-23786789 分機5412(工作小組)


作品繳件規定:

1.參賽者應使用相紙沖印8×12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作品參賽;報名作品若為兩張以上為一組者,並請於相片背面標示呈現順序編號(NO.1~NO.4)。

2.每件(組照以1組為1件)參賽作品請於照片背面浮貼報名表(附件一、二,共2頁),詳填各項資料,並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確保參賽資格。

3.交寄作品除相紙沖印之作品外,並應提供作品光碟「調整前原始檔(RAW)」以及「轉檔後作品檔(JPGTIFF檔,其他格式恕不受理)」兩種檔案,並燒製成光碟(正、負片作品請提供數位檔案),光碟上須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與連絡電話。每個作品檔案,有效畫素應1,200萬以上,原始檔案大小為3,873×2,582dpi以上規格,不得裝裱、格放、電腦合成與加色,不得插點加大檔,並須保留中繼資料EXIF(相機資訊),繳交主辦單位進行審核,未繳交檔案或繳交不齊全,一律視為不符合參賽資格。

4.如遇作品光碟無法讀取情形,主辦單位得電請參賽者於期限內補正交寄,逾期不交寄者以棄權論。

5.參賽作品使用沖印相紙廠牌不拘(相紙不得裝裱)。

6.參賽作品請於規定收件日期內寄送,可郵寄或親送至收件地址。作品請使用保護措施(例:硬紙板確實保護(不得捲起置於桶內寄送),光碟請使用光碟硬盒。參賽作品因送件或任何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限參賽者(組)自行拍攝創作(不得冒名頂替),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並須擁有該參賽作品完整著作權,如有第三人提出異議或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將其公佈並取消其參加資格及追回獎金,獎項遺缺不予遞補。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如為團體參賽者,應連帶負責),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勵,獎項遺缺不予遞補。

2.參賽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且「未參加其他任何比賽」。

3.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除不予評審外,如涉及侵權,參賽者並應自負侵權責任(如為團體參賽者,應連帶負責)。

4.參賽作品不得重複出現於單照、組照。

5.參賽作品所使用素材須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授權取得之素材,若有使用他人之肖像、圖案、文稿、音樂或其他著作物,須自行取得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如有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時,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6.收件截止後,主辦單位得登錄徵選作品,其不符徵選規格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不予收錄,並將另告知取消其參賽資格。

7.若領獎後經查有違反上述(1~6)項次規定者,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所發出之獎金、獎盃、獎狀全數予以追回,獎項遺缺不予遞補。

8.參賽作品(包括規格不符)一經遞交,概不退還,參賽者須自行留存原稿備用。評審前因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毀損、滅失時,主辦單位得另行通知提交備份並不負賠償之責。

9.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將其參賽作品公開發表或展示。參賽人受獎者,應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公開播送、公開傳輸、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散布、改作、電視插卡、發行、製作郵票、大圖輸出、印製畫冊等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報酬。

10.報名本活動請務必詳實填寫相關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或獎金、獎狀、獎盃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擔獎金、獎狀、獎盃無法送達之責任。

11.為維護參賽者與工程施作之安全,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進入施工中工區。

12.本主辦單位僅提供工程及建案地址,參賽者應自行考量相關法令及安全問題。

13.各拍攝場地之借用請自行與場地管理者聯絡辦理。

14.評審團由主辦協辦單位邀請攝影名家組成,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15.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16.未滿20歲之參賽者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該法定代理人已詳閱並同意本活動相關規則及著作財產權讓與事宜,並應簽署報名表等相關文件。

17.所有活動訊息及表格請至活動網頁(http://www.kedgebook.com.tw/)查詢、下載。

官方網站: http://www.kedgebook.com.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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