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鎮2016工藝稻草文化節攝影比賽


屯鎮2016工藝稻草文化節攝影比賽 簡章

  宗旨:為配合草屯鎮2016工藝稻草文化節之舉辦,行銷介紹草屯鎮秀麗風光、自然景觀、人文風情、歷史文化等,特舉辦『草屯鎮2016工藝稻草文化節攝影比賽』將2016工藝稻草文化節之舉辦所展現盛況、和諧、繁榮景象,透過攝影機各種鏡頭留下精采畫面與紀錄,行銷草屯藉以宣傳,吸引更多的民眾走入草屯前來觀光、體驗、感受這裡的温馨、風情、與進步中的改變,是行銷草屯的好時機。對推展本鎮之觀光產業有所助益。

 

二、  相關單位

三、1.指導單位:草屯鎮公所

  2.主辦單位:草屯國際獅子會、南投玉蘭獅子會、草鞋墩獅子會

  3.承辦單位:南投縣攝影學會

  4.協辦單位:百業興有限公司、丞宇行有限公司、花漾千禧婚宴會館、立佳營造有限公司、王謄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南投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林金堂、御珊企業社、堡晟營造有限公司

 

四、  參賽資格:全國各界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歡迎自由參加。

 

五、  作品題材:舉凡草屯鎮2016工藝稻草文化節活動 (105119日起至105124)期間各項活動表演或草屯鎮內各項建設、文化、人文景觀、農村記實、秀麗風景、水田生態機能體驗活動,得以突顯表逹社會繁榮安和樂利進步草屯,在2016工藝稻草文化節活動期間所拍攝之作品。                                   

六、   參賽辦法:

1. 以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拍攝皆可;使用數位相機者,畫數品質須逹1000萬畫素以上;並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2.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一律沖印8X12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白邊,張數不限。

3. 入選以上作品經通知以傳統相機拍攝者需繳交原稿底片,數位相機拍攝者需繳交原始RAW檔及數位jpg檔光碟。

4. 每件作品背面須浮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七、  收件地點: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860號,南投縣攝影學會 收。

 

八、  郵寄收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51211日止,郵寄收件日或親自送逹均可。

 

九、  獎項及獎額:

      1. 金牌獎1(獎金新台幣10,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2. 銀牌獎1(獎金新台幣 7,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3. 銅牌獎2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4. 優選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張)

      5. 佳作3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00元,獎狀乙張,視參加人數酌予增加錄取)

 

十、  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1. 評審時間:105年12月14日

2. 比賽結果:105年12月18日前揭曉;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3. 頒獎時間及地點:105年12月18日,配合2016草屯焢窯之旅(陳府將軍廟旁農田10:00報到)。

 

十一、  附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本攝影比賽主題,及規格;否則不予評審。

2.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佳作以上作品,本會、指導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在報章雜誌發表,不另給酬。

3. 參加之作品,本會當注意保管,如於郵寄途中或發生人力不可抗拒之意外, 恕難負責。

4.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等,違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之獎金、獎盃。

5. 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6. 未獲獎作品恕不予退件,敬請見諒。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留存、展覽。

7.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若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十二、 參加表:

         草屯鎮2016工藝稻草文化節攝影比賽  參賽表

作者姓名

 

   

 

作品圖說
(20字以上)

 

攝影日期

 

攝影地點

 

 

 

通訊地址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同意本人參賽作品予以公開展示,亦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草屯鎮公所,草屯鎮公所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致酬。特立此書以示無異議。
 
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簽名或簽章:     

註:本參賽表可自行影印,填寫後浮貼於作品背後。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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