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東天后宮 - 媽祖文化節攝影比賽


財團法人臺東天后宮丁酉年啟建金錄慶成祈安清醮暨

媽祖文化節攝影比賽 比賽簡章

一、宗旨:藉由愛好攝影人士透過攝影比賽的舉辦,以攝影技術捕捉建醮活動

精彩畫面,並透過攝影畫面的詮釋,展現臺東宗教文化之美。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東天后宮管理委員會、建醮會、臺東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臺東縣攝影學會

 

四、參賽資格:1.凡海內外愛好攝影者皆可參加。

                   2.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賽,以示公允。

 

五、主題:以「財團法人臺東天后宮丁年啟建金錄慶成祈安清醮暨媽祖文化節」前後各項相關活動及設施為比賽範圍

 

六、作品規格:     1.拍攝時間以中華民國106325日起至425日止為限。

2.作品張數不限,背面均須貼有參賽表並填寫完整清楚。

3.參賽攝影作品須為數位相機拍攝之1,000萬畫素以上,沖放或輸出為8x12吋或長邊為12吋之光面彩色相片,不得留邊、護貝、上膜。

4.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得連作、抄襲、拷貝、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改造、格放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相紙、相機廠牌不拘。

5.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拍攝、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不違反善良風俗,且以未經參加其它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例如: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七、收件截止時間:中華民國1060430日下午5(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地點:臺東天后宮(950東市中華路一段222),郵寄或親交皆可。

郵寄時須在信封註明參加「財團法人臺東天后宮丁年啟建金錄慶成祈安清醮暨媽祖文化節攝影比賽」並包裝妥當,如有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九、獎勵:

金牌奬1名:參萬元及奬狀一紙

銀牌奬1名:貳萬元及奬狀一紙

銅牌奬1名:壹萬元及奬狀一紙

優選獎3名:伍仟元及奬狀一紙

佳作奬10名:貳仟元及奬狀一紙

 

十、評審日期:1060507(星期日)上午9時現場拆封、評審。

 

十一、評審地點:東天后宮(950台東市中華路一段222)

 

十二、得奬公佈:1.除書面通知得奬人外,並於相關網站公佈。

        2.領奬及成果展覽日期、地點另行公佈。

 

十三:附則:

1.參賽作品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2. 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其他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除不予評審外,如有涉及侵權,參賽者並應自負侵權責任;若領獎後經查違反上述規定,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獎金,並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所缺名額不遞補

3.參賽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証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

4.得奬作品須在通知期限內交付檔案光碟,內容為「調整前原始檔(RAWJPG)」以及「調整後JPG作品檔(壓縮比100%)」兩種數位檔案交付審查(保留Exif資訊備查)。如未在通知期限內交付者,即取消得奬資格,所缺名額不遞補。

5.得奬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與策劃執行單位)有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商品、贈品、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給酬。

6.金、銀、銅獎作品,每人限得1奬,各項奬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7.未得奬作品如主辦單位需要,得依佳作給予奬勵後使用(並請交付原稿底片或數位光碟)

8.參賽作品須確為「財團法人臺東天后宮丁年啟建金錄慶成祈安清醮暨媽祖文化節」期間相關景物之作品,若有疑慮主辦單位得邀請獲獎者前來說明。

9.參賽之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災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10.活動相關網址:http://www.taitungmazu.org.tw/

 

十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不另通知。

 

 

附件一:

財團法人臺東天后宮丁年啟建金錄慶成祈安清醮暨媽祖文化節

攝影比賽  參賽表

編號:                 

   

 

拍攝地點

 

作者姓名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活動網址: http://www.taitungmaz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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