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得獎人並授權本宮使用該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本宮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
請詳填攝影比賽名條,並貼於每一作品背面右下角,才算完成活動報名手續。
(3)
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4)
繳交作品時,須附上個人身份證影本一份,且繳交作品以一次為限,恕不受理分次送件。
(5)
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宮決議修改公布之。
(6)
依財政部規定,得獎獎金在參仟元以上者,代扣繳10%稅金。
台北保安宮網址:www.baoan.org.tw 洽詢電話:TEL
/ 02-25951676轉圖書館
n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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