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哉!基隆和平島」-2017北觀國家風景區采風攝影徵件


「美哉!基隆和平島-2017北觀國家風景區采風攝影徵件活動」簡章

【活動目的】

基隆和平島擁有豐富的地質景觀、人文歷史、特有生態,更是台灣欣賞日出的絕佳地點,日夜晨昏變幻無窮,是北台灣的光影秘境,為展現和平島多樣風貌,辦理采風攝影徵件活動,鼓勵全民透過鏡頭捕捉和平島之美。

【攝影主題】

攝影主題分二組:

1.      人文風情組:以人文、歷史遺址、風俗、節慶活動、地方產業等為題材。

2.      自然景觀組:以自然風光、地質特色、動植物及海洋生態等為題材。

: 以基隆和平島為取景範圍,詳細範圍如附件五。

【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參與對象】

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作品規範】

1.      參賽作品須原始檔有效畫素為1,000萬畫素()以上,標準色域sRGB,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沖印或輸出為8x12吋彩色或黑白相片(亮面),不留白邊,並附上原始電子檔光碟(繳交JPGTIFF檔,圖檔名編寫:姓名-作品名稱)

2.      加工攝影作品將不被採納 (不允許使用Photoshop等任何後製軟體,如濾鏡特效、液化功能、汙點修復、修補工具、增加圖樣...改變非原始構圖畫面之任何功能)

3.      不接受電腦剪輯,合成及高動態範圍影像(HDR)

4.      作品不得裝裱、留邊、不得附加內文,浮水印及署名。

5.      少許數位後製可被接受:

(1)   照片得就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並得以視情況進行裁切。

(2)   非剪輯的環景攝影作品。

6.      參賽作品每人限最多20件,不收連作,每件作品均需有?作品名稱?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資訊表(浮貼於作品背面) ?作品原始電子檔(可透過E-mail、雲端、郵寄光碟等)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因應作品需要)

7.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8.      若所繳交報名資料、電子檔內容、紙本作品(沖印或輸出之相片)不符,或未繳交原始電子檔光碟、未簽署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等,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9.      每件參賽作品數位檔案儲存規定應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例如:林○○-作品名稱),並與該作品報名表、作品資訊表所填資料相符。

10. 參賽作品應符合取景範圍及作品規範,且不違反善良風俗。

11. 為突顯和平島之美,參賽作品除主題外,需包含可清楚辨識和平島之地理辨識性,如辨識不清,必須提供參賽作品周遭景象(遠照範圍)及與和平島關連性之作品敘述為佐證,以避免爭議產生。

12.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且「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不包含個人網站分享), 並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已入選者,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13. 若作品有清楚可辨視之人物時,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若獲獎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金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14. 每件作品之報名表、作品資訊表應填寫完整,以利主辦單位寄送得獎等相關通知書,並維護自己權益。


 

 

【獎項】

分為「人文風情組」、「自然景觀組」2個組別,各組獎項及獎金如下:

1.      金牌1名,每人各得獎金30,000元,獎座1只。

2.      銀牌1名,每人各得獎金20,000元,獎座1只。

3.      銅牌1名,每人各得獎金10,000元,獎座1只。

4.      優選7名,每人各得獎金3,000元,獎狀1只。

5.      佳作22名,每人各得獎金2,000元,獎狀1只。

注意事項: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10%,外籍人士20%)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2,000元者得免扣繳。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2017710日止(以郵戳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徵件方式】

1.      收件方式:

(1)   電子收件:請下載電子檔報名資料,並確實填寫資料內容掃描或轉存圖檔mail寄至以下e-mail收件信箱,另紙本作品請寄至以下寄送地址。

(2)   郵寄收件:請下載電子檔報名資料,並確實填寫資料內容,以及電子檔作品燒入光碟。將報名表資料、光碟、紙本作品一併掛號郵遞方式郵寄至以下地址。

(3)   親送收件:以上作品如須親送,可送至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1253樓之2大樓管理員收件,收件時間為每日上午8:30-下午5:30止。

2.      寄送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1253樓之2

3.      e-mail收件信箱:northguan2017photo@gmail.com

4.      諮詢窗口:風禾創藝有限公司02-27645298馬小姐

5.      參賽信封請註明「美哉!基隆和平島-2017北觀國家風景區采風攝影徵件活動小組收」

6.      參賽作品可用硬紙板保護以避免受損,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評審辦法】

1.      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之。

2.      擇期辦理評審會議,確定日期與地點將公布於活動網站。

3.      評審標準:主題景致30%、美感意境25%、創意感動25%、拍攝構圖20%

4.      評審結果暫定於8月公布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或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5.      評審會議現場圖片將公布於活動網站。

【活動簡章索取】

1.      請至以下區域下載活動簡章、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資訊表、肖像權使用同意書等資料。

2.      「美哉!基隆和平島-2017北觀國家風景區采風攝影徵件活動」網頁

https://www.2017northguan-photo.com/

3.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

http://www.northguan-nsa.gov.tw/welcome/welcome.html

4.      北觀粉絲團-幸福北海岸 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northguan/

【注意事項】

攝影朋友如需進入和平島公園管制區拍攝,請遵守以下規範:

1.      進入管制區需經申請,申請方式如下:

(1)   填寫申請表格:團體及個人皆可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五,或至北觀處行政資訊網-為民服務-表單下載區-下載「公共設施租借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

(2)   依規定於拍攝活動15日前向北觀處申請,團體申請除檢附申請表外,另需附上保險名單,申請核准後由北觀處回傳通知申請人(傳真或e-mail)

(3)   管制區相關問題可洽北觀處基隆管理站02-2431-9343分機1316蔡先生。

2.      團體及個人皆需於活動日前辦妥相關保險。

3.      拍攝活動當日進入園區注意事項:

(1)   入園:拍攝當日進入園區請持核准函、身分證件及旅行平安險保單向相關人員換證並領取反光背心後入園。

l   於和平島公園開放時間每日8時至17(68月開放時間為8時至18)內入園者,請至園區旅遊資訊站(遊客服務中心1)向服務台人員辦理換證及領取反光背心。

l   於閉園時間入園者,請至公園大門口警衛室向保全人員辦理換證及領取反光背心。

(2)   園區內:於園區活動時請全程穿著反光背心以資識別,禁止從事攝影以外行為(如戲水、撈捕、釣魚...),並請注意潮汐浪襲、注意岩石及步道溼滑、注意崖壁落石等,以維自身安全。如遇天然生物,請勿打擾、擺拍或捕捉。

(3)   離場:繳回反光背心並領回身分證件。

4.      和平島公園管制區範圍圖

【徵件方式】

【附件一】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美哉!基隆和平島-2017北觀國家風景區采風攝影徵件活動

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主辦單位填寫)

作品主題

人文風情組       自然景觀組    

作品名稱

 

拍攝日期

民國             

拍攝方式

 

拍攝地點

(請簡述地點或地址)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

()

(手機)

電子信箱

 

一、本人同意遵守「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舉辦【美哉!基隆和平島-2017北觀國家風景區采風攝影徵件活動】活動各項規定,保證報名表內容正確無誤,如有違反或偽造,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並尊重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二、本人同意遵守「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舉辦【美哉!基隆和平島-2017北觀國家風景區采風攝影徵件活動】之各項規定。保證本人提供之作品為本人原創著作,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並無侵害他人之權利,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本人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或獎狀。

三、本人同意作品若獲獎,得獎作品及其數位原始檔之著作財產權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有,並承諾對於主辦單位及其所授權者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且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出版、著作、公開展示、重製、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及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且不限地域、時間、次數使用。

此致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立書人(法定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20歲以下未成年人並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附件二】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美哉!基隆和平島-2017北觀國家風景區采風攝影徵件活動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拍攝者/未成年者其監護人)同意並授權拍攝者拍攝、使用、公開展示本人之肖像,拍攝者用以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美哉!基隆和平島-2017北觀國家風景區采風攝影徵件活動,拍攝者擁有著作權,如有幸得獎獲得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運用時,均依該活動規定處理,且不另支酬。

 

 

 

 

 

 

 

 

 

 

 

 

立同意書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身份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活動網址:https://www.2017northguan-phot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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