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月桃故事館-2017月桃之美全國攝影比賽」


嘉義市月桃故事館-2017月桃之美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  主旨:推廣月桃植物養生、月桃花之美、月桃故事館、月桃文化之宣導。

二、  主辦單位:嘉義市月桃故事館。

三、  承辦單位:嘉義縣攝影學會

四、  攝影主題:以月桃故事館園區,月桃生態園區(竹崎義仁社區義森月桃園),或任何有關月桃原素之花、人文照片為拍攝題材。

五、  作品規格:

1. 以數位相機拍攝105年以後拍攝之作品皆可參賽,作品請沖洗成(8*12)英吋彩色相片。同一參賽者投稿張數最多20張,照片背面貼妥報名表,詳實填寫各項資料及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資料不全者,不予評選,如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2. 作品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後製、只可以色彩飽和度與明暗度,連作不收,且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賽之作品,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經查證後有違上述之規條,一律取消所有個人作品資格。

六、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

七、  收件地址:嘉義市後湖工業區保忠一街359  廖館長收 。請注明月桃之美攝影比賽

八、  收截止日期:1060531日止 以收到日為準或親自送達。

九、  評審日期:1060604日上午9點公開評審。

十、   評審地點:本館會議室。

十一、  獎勵:

    金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牌乙座

    銀牌獎1名:獎金7,000元,獎牌乙座

    銅牌獎1名:獎金5,000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25名:各得獎金500元及500元等級禮品,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獎金500

十二、頒獎:評審結果後公佈於本館臉書,並以郵件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十三、附則:

1.  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影像原始檔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登雜誌、網頁、編印各類書刊、編印攝影專輯等權利,不另給酬,若有產生著作權或肖像權糾紛,作者需自行負責。

2.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3.  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得獎作品經公佈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前三名之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4.  參賽者得繳交原稿數位檔案,數位圖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以1200萬畫素以上檔案,規格為JPGTIFF檔,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交付其之原數位檔案不予退回,得獎者著作權無償讓渡予本所。

5.  參賽作品郵寄掛號時請用硬紙板保護,評審前若因遇不可抗力之災害及意外事故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  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主辦單位無關外,如涉司法爭訟,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對主辦單位所受一切損害賠償責任需負全部責任,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及獎牌等一併繳回,獎位不予遞補。

7.  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或修改。

8.  拍攝時請注意攝影禮儀及安全,拍攝期間敬請尊重地方儀式及傳統習俗。

9.  比賽相關問題,請洽月桃故事館料館長,05-2766399

十四、月桃故事館配合月桃花季主題:樂活  健康  美麗  月桃花祭,包含有月桃花永生花束編織DIY

       月桃花歌曲教唱、月桃園區導覽、月桃粽製作示範等。

十五、本活動訂於56日星期六在本館舉行開鑼儀式

 

嘉義市月桃故事館-2017月桃之美全國攝影比賽」報名表

   2017嘉義市月桃故事館-「月桃之美」全國攝影比賽」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同意將該作品之原稿檔案之著作權無償讓渡予嘉義市月桃故事館,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                           (親自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作品名稱

 

參賽者

 

攝影地點

 

 

通訊處

           (郵遞區號)

         縣市                       路街               

電話

H

O

(手機)

電子信箱

 

           

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浮貼於報名作品背後

活動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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