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月桃故事館-「2017月桃之美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
主旨:推廣月桃植物養生、月桃花之美、月桃故事館、月桃文化之宣導。
二、
主辦單位:嘉義市月桃故事館。
三、
承辦單位:嘉義縣攝影學會
四、
攝影主題:以月桃故事館園區,月桃生態園區(竹崎義仁社區義森月桃園),或任何有關月桃原素之花、人文照片為拍攝題材。
五、
作品規格:
1.
以數位相機拍攝105年以後拍攝之作品皆可參賽,作品請沖洗成(8*12)英吋彩色相片。同一參賽者投稿張數最多20張,照片背面貼妥報名表,詳實填寫各項資料及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資料不全者,不予評選,如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2.
作品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後製、只可以色彩飽和度與明暗度,連作不收,且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賽之作品,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經查證後有違上述之規條,一律取消所有個人作品資格。
六、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
七、
收件地址:嘉義市後湖工業區保忠一街359號
廖館長收 。請注明月桃之美攝影比賽
八、
收截止日期:106年05月31日止
以收到日為準或親自送達。
九、
評審日期:106月06日04日上午9點公開評審。
十、
評審地點:本館會議室。
十一、
獎勵:
金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牌乙座
銀牌獎1名:獎金7,000元,獎牌乙座
銅牌獎1名:獎金5,000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25名:各得獎金500元及500元等級禮品,獎狀一張
入選獎若干名:獎金500元
十二、頒獎:評審結果後公佈於本館臉書,並以郵件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十三、附則:
1.
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影像原始檔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登雜誌、網頁、編印各類書刊、編印攝影專輯等權利,不另給酬,若有產生著作權或肖像權糾紛,作者需自行負責。
2.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3.
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得獎作品經公佈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前三名之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4.
參賽者得繳交原稿數位檔案,數位圖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以1200萬畫素以上檔案,規格為JPG或TIFF檔,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交付其之原數位檔案不予退回,得獎者著作權無償讓渡予本所。
5.
參賽作品郵寄掛號時請用硬紙板保護,評審前若因遇不可抗力之災害及意外事故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
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主辦單位無關外,如涉司法爭訟,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對主辦單位所受一切損害賠償責任需負全部責任,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及獎牌等一併繳回,獎位不予遞補。
7.
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或修改。
8.
拍攝時請注意攝影禮儀及安全,拍攝期間敬請尊重地方儀式及傳統習俗。
9.
比賽相關問題,請洽月桃故事館料館長,05-2766399
十四、月桃故事館配合月桃花季主題:樂活
健康 美麗
月桃花祭,包含有月桃花永生花束編織DIY
月桃花歌曲教唱、月桃園區導覽、月桃粽製作示範等。
十五、本活動訂於5月6日星期六在本館舉行開鑼儀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