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冬山美景攝影比賽辦法-平面組 冬山美景攝影比賽辦法-平面組
一、 活動目標:
冬山鄉境內觀光資源豐富,美景處 冬山鄉境內觀光資源豐富,美景處
冬山鄉境內觀光資源豐富,美景處 ,因此鼓勵愛好攝影人士,
因此鼓勵愛好攝影人士, 因此鼓勵愛好攝影人士, 藉由其鑑賞能力
藉由其鑑賞能力 與攝影技巧, 發掘並展現冬山之美與攝影技巧,
發掘並展現冬山之美與攝影技巧, 發掘並展現冬山之美與攝影技巧,
發掘並展現冬山之美以「冬山四季」做為拍攝題材,邀請鄉民及
以「冬山四季」做為拍攝題材,邀請鄉民及
以「冬山四季」做為拍攝題材,邀請鄉民及
以「冬山四季」做為拍攝題材,邀請鄉民及
以「冬山四季」做為拍攝題材,邀請鄉民及
愛好攝影人士,透過鏡頭紀錄冬山之美 愛好攝影人士,透過鏡頭紀錄冬山之美
愛好攝影人士,透過鏡頭紀錄冬山之美 愛好攝影人士,透過鏡頭紀錄冬山之美
,也結合 ,也結合 ,也結合 108 年( 2019 )觀光行銷月曆,
)觀光行銷月曆, )觀光行銷月曆, )觀光行銷月曆, )觀光行銷月曆,
)觀光行銷月曆, )觀光行銷月曆,
將冬山的景色透過月曆分送到家戶每個角落 。
二、 主辦單位:冬山鄉公所、民代表會
三、 承辦單位:冬山鄉觀光產業發展所
四、 參賽資格: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加 參賽資格: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加
參賽資格: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加 ,惟直接或間參與
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惟直接或間參與 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
五、 攝影主題:以 攝影主題:以 攝影主題:以 本鄉 一月至十二月
特色景點或代表性大型活動為主 題, 凡能以優異 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之構圖、輪廓光影色
調技巧,呈現冬山鄉內各地種具有特包含自然、 生態、鄉村特色 或大型活動
等,能充分呈現出「 冬山 之美」的題材 ,均所歡迎 。
六、 收件地點: 宜蘭縣冬山鄉路 100 號 電話: 03
-9590799 宜蘭縣冬山鄉觀光產業發展所收 ※參賽信封請註明「
2018 冬山美景 攝影 活動 -平面組 」
七、 收件日期: 即日起 至 10 7年 11月 2日(星期
五),郵寄以戳為憑,逾期不受 理。
八、 作品規格:
(一)
參賽作品以投稿本人拍攝的原創影像作品為限,參加數量不限,沖放或輸出為8X12吋之彩色光面相片,相紙廠牌不拘,連作不收。
(二)
作品不限以傳統或數位相機均可,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原始檔案須800萬畫素以上,不得補插點放大,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改造、格放及合成。
(三)
獲選作品同時交付「原始檔案(raw檔或jpg檔)」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檔或jpg檔)」兩種數位檔案。未附兩種檔案者取消獲選資格。
(四)
送交作品時需同時送交報名表,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並註明作品題名及拍攝月份,可視作品需要自由敘述。
九、 評審方式:
(一) 初審:由主辦單位進行
資格審查,以確認繳交之作品及料是否符合徵選規定
(二) 複審 及決:聘請評小組,公開進行最後(公開評審日期另行告 )
(三) 評分標準:攝影主題 40% 、構圖與創意 30% 、攝影技巧
25% 、主題文字說明 5%
(四) 獲選公布:預計 10 7年 11 月底前公布獲獎名單。
十、 獎勵: 獎勵: 獲選作品每張新台幣 獲選作品每張新台幣 6仟元整
,共計 ,共計 12 名(一至十二 月各選出 1件作品 )
十一、其他事項:
(一)
全部獲選作品不受每人1件之限,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二)
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並追回獎金。
(三)
得獎作品及檔案或原稿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四)
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對於參賽得獎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觀光月曆、展覽、公開發表、重製…及展售等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等不法情事,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以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
參賽作品一經投稿並獲選時,即視為同意比賽主辦單位擁有參賽得獎作品之使用權,同時獲頒稿酬。
(六) 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七)
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已繳交郵件資料,另行退還。本辦法如有任何更動,以本所網站為準。
(八)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或爭議者),如需退件請自附回郵信封,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九)
凡參加本活動送件者視為完全同意並遵守本計畫之各項規定,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十) 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十一) 2018冬山美景攝影活動比賽報名表-平面組(如附件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