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投市燈會攝影比賽」辦法
一、
宗旨:為配合南投市公所每年春節其間在南投市中山公園辦理燈會,展出各式各樣造型的花燈,行銷介紹南投市人文風情、燈會文化等,特舉辦「2019年南投市燈會攝影比賽」將南投市內燈會景象,透過攝影機各種鏡頭留下精彩畫面與紀錄,吸引更多國內外遊客春節其間前來欣賞觀光及旅遊,活絡地方經濟,創造南投市觀光新契機。並鼓勵攝影創作、倡導藝術、增進影藝交流。
二、
相關單位
1.主辦單位:南投市公所
2.承辦單位:南投縣攝影學會
三、
攝影主題:南投燈會
舉凡2019年在南投市燈會展(108年1月20日起至108年2月25日止)期間內之燈會作品皆可參加。
四、
參賽資格:全國各界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歡迎自由參加。
五、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一律沖印8×12吋之照片,不得留白邊,連作不收件。
六、
參加件數:每人以20件為限,彩色、黑白相片可混合投寄。〔一律附光碟〕
七、
作品必須屬於參賽者本人所有,且為單眼數位相機拍攝,數位照片需高於1000萬畫素、解析度300dpi、格式為JPG或TIFF檔、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八、
收件地點:南投市龍泉里玉井街5號
南投市公所收[註名:參加燈會攝影比賽]。
九、
作品評審:聘請全國各地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十、
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附表1),表內各項資料應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十一、
收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3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十二、
評審日期:108年3月8日(星期五)上午九時起。
十三、
評審地點:南投市公所〔南投市龍泉里玉井街5號〕
十四、獎項及獎額:
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精美獎牌盃乙座)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精美獎牌乙座)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精美獎牌乙座)
4.優選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面)
5.佳作2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面)
十五、
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1.比賽結果:108年3月10日起公佈於南投市公所觀光課活動網頁及南投縣攝影學會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訂。108年3月
日南投市公所。
十六、附則:
1.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佳作以上作品,南投市公所有權在報章雜誌發表,不另給酬。
2.
參加之作品,本會當注意保管,如於郵寄途中或發生人力不可抗拒之意外,恕難負責。
3.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錶等,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獎牌。
3.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6.未獲獎作品不與寄回,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留存、展覽。
7.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若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附表1
「2019年南投市燈會攝影比賽」
報名表 |
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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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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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相機廠牌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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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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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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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相機廠牌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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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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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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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南投市公所,南投市公所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致酬,特立此書,以示無異議。
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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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填寫,並浮貼於作品背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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