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衛生局『2024歲月敬好‧健康無礙』攝影比賽
一、活動精神: 時間淬鍊好故事,歲月豐富風采,為翻轉年齡刻板印象,讓高齡者價值再發光,展現高齡者形象,本次活動以「歲月敬好‧健康無礙」為題,記錄高齡者身影與故事,拍攝守護長者健康的自然真實畫面,期待透過攝影徵件比賽,鼓勵民眾以影像記錄方式,看見高齡者的價值,盼能從態度與文化上開始改變,崇揚敬老、親老以及健康對城市永續發展的重要,並藉由影象傳達健康城巿及高齡友善城巿的精神與感動。 二、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三、承辦單位:彤子影像工坊 四、協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五、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皆可參加。未滿18歲、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人者,須有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拍攝時以不影響合作單位當時之業務進行為原則。 六、比賽主題: 拍攝健康守護兒童及長者健康之人、事、物,能自然真實呈現感動人心的畫面,包含專業、體貼及智慧的服務與環境。 七、參賽作品: - 不限廠牌相機(禁用手機) ,傳統底片(需轉成1200萬像數300dpi之數位檔案,主辦單位有權要求作者提供底片檢視),且須沖印出長邊8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數位檔案應具備1200萬畫素以上之品質,參賽作品應符合主題以及收件規格,採單張作品、連作不收、張數不限。參賽者僅能對其作品進行少量色彩加深、色彩加亮、或色彩校正修改,不得以電腦合成,改變原有影像,適度裁切亦在原稿80%以上可接受範圍。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相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或其他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的原始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不得插點擴檔,並附上參賽作品「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參賽者未附作品光碟將以棄權論。
- 參賽作品限苗栗縣境內十八鄉鎮拍攝,亦可配合苗栗縣衛生局官網公告舉辦之活動.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作品不得重製、抄襲、裝裱、冒名頂替且在參賽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肖像權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 比賽得獎作品視同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同意主辦單位所擁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等.作品使用權利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不得要求返還或撤回且主辦單位不須另支付報酬。
-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比賽規範之各項規定,且具絕對約束力。違反本規範相關規定者,主辦單位保留將作品下架的權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獎金及獎品;其涉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八、拍 攝 日 期 :公告日至113年8月31日止。 九、收件截止日期:113年9月5日(星期五)。 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送至收件地址,逾期不予受理。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並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參賽作品因郵寄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收件地址:苗栗縣衛生局保健科鍾一鴻先生 356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3號 信封上加註「2024歲月敬好‧健康無礙攝影比賽」 十、作品評審時間:113年9月12日 十一、評審地點:苗栗縣衛生局公開評審。 十二、比賽獎勵:
- 金獎1名:獨得20,000元等值商品禮券、獎狀乙張。
- 銀獎2名:獨得15,000元等值商品禮券、獎狀乙張。
- 銅獎3名:獨得10,000元等值商品禮券、獎狀乙張。
- 優選獎10名:各得3,000元等值商品禮券、獎狀乙張。
- 佳作獎40名:各得1,000元等值商品禮券、獎狀乙張。
金.銀.銅獎以上限一人得一獎.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著作權法9B稿費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三、作品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分別就參賽作品之主題表達、構圖視覺、創意表現、攝影技巧等項目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四、得獎公佈:將公告於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貓貍健康臉書。 十五、頒獎儀式:將另行公告於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貓貍健康臉書並另行通知得獎者。 十六、獲獎作品將於113年10月15至11月4日假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第一展覽室(展覽館1樓)展示。 洽詢方式:苗栗縣衛生局保健科鍾一鴻先生 電話:037-558570 彤子影像工坊 童先生 0988-343639 十八、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解釋、修改及補充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