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規範(星空組另詳見此規範)
- 參賽者不限定攝影設備,可使用相機、手機、平板之設備拍攝。但作品須為數位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負片、幻燈片、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
- 參賽作品若以空拍形式拍攝,必須確保符合當地空拍拍攝標準法規或指引(以該作品當年度之法規或指引為準),並必須保留該張作品拍攝時的衛星定位資料,若主辦單位要求出示該作品衛星定位資料而無法提供時,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 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手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檢視,有權取消其資格。
- 參賽作品須於參賽日往回算起三年內 (2021/4/15~2024/6/15) 並在臺灣本島及臺灣離島地區拍攝,星空組例外。如作品曾獲得任何公開賽事前三名獎項,包含「國家地理全球攝影大賽」或「國家地理旅行者攝影大賽」等則不得參賽。
-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公開發表者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過至線上販售之圖庫或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公開發表者。但發表於社群媒體、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則不在此限。
- 參賽者僅能對其作品進行少量色彩加深(burning)、色彩加亮(dodging)、或色彩校正(color correction)等修改,適度裁切亦在可接受範圍。若查核原始作品時經查覺作品過度使用上述手法修正作品,則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 在未違反任何法令的情況下,參賽照片內可以包含雕塑、雕像、繪畫,或其他種類之藝術作品;涉及此類主題之參賽者必須提供如本競賽細則「授權」一節中所描述之藝術品原作者授權文件。在參賽相片涉及他人作品的情況下,該他人作品必須視為周遭環境中的物件之一進行拍攝,不得以全畫面特寫的方式呈現。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擔保未違反與任何第三人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個人或實體之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如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等,且未有任何第三人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任何法令之情事。
-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挑釁、毀謗、情色、暴力、種族歧視性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 參賽作品須附完整標題,能充分傳達拍攝照片時之情境。偽造或誤導照片內容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 本屆大賽鳥類作品參賽者需簽署友善拍攝準則,讓鳥類生態攝影真正成為愛惜、保護野生鳥類的力量。 查看拍攝準則說明 »
- 生態攝影參賽作品嚴禁擺拍、誘拍及籠養/被困主題。
- 主辦單位不接受含有任何註記以及浮水印的參賽作品。
- 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原始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 完成報名即視為認同並接受本大賽規範之各項規定。違反本規範任何規定者,不列入評審,且主辦單位保留將作品下架的權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具領之獎狀、獎金及獎品;參賽作品如涉著作權或其他任何侵權、違法之行為,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關於數位修圖
- 我們希望看到透過您雙眼所見的世界,而非透過Photoshop的工具或預先設置的攝影場景。
- 請不要透過數位修圖手段強化或修改您的照片(除了少數對色彩平衡和銳利度進行之基本調校,以趨真實外)。不接受參賽作品使用任何數位修圖手段增加或消去圖上任何物件;評選小組會仔細查驗每張照片是否真實,當發現您的作品試圖瞞天過海,將會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您於評選階段入選,我們會向您要求提供照片的原始RAW檔或其他含有EXIF資訊的原始檔,敬請於期限內配合提供,以便復驗。
- 色彩加亮(dodging)與色彩加深(burning):加亮色(使陰影變亮)或色彩加深(使強光部份變暗)是可接受的,但請不要過份使用。您在使用此類數位暗房技巧時的目的應是調校影像之動態色調範圍,使其更接近您所看到的。
- 色彩飽和度調校(color saturation): 如同加亮與加深,您的目標應是讓你的照片顯得真實。請避免過度添加或減少色彩飽和度。許多攝影師都會犯過度添加飽和度的毛病,讓影像看來如同卡通片。
- 曝光效果(solarization)、銅版雕刻濾鏡(mezzotint)、雙色調(duotone)模式等:非常不建議使用。雖然數位相片處理軟體中有許多改圖「濾鏡」供您選擇,請不要使用它們。它們雖然很炫又很有趣,但在本競賽中它們幫不了你。
- 黑白影像:可接受。
- 裁切:可接受。
- 環景:不接受。
- 高動態範圍影像(high dynamic range image): 可接受。
- 不接受生成式AI工具處理後之作品。
-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細則及獎項說明之內容辦理。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
關於使用無人機系統所拍攝之相片
- 有鑑於參賽者使用無人機系統拍攝相片越趨普及,主辦單位特設有關規則,以提醒參賽者必須以負責任角度拍攝該類型作品。
- 參賽作品若以無人機系統所拍攝,必須確保符合拍攝當地之無人機系統安全操作法規或指引(以該作品當年度之法規或指引為準),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 參賽作品必須保留該張作品拍攝時的衛星定位資料,若主辦單位要求出示該作品衛星定位資料而無法提供時,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得獎者發布
- 上傳作品需之高畫質數位檔案以及高畫質原始RAW檔案及未曾修改的EXIF資料由主辦單位核實資格,且不得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放棄得獎。若經查證上述資料曾被竄改,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獲獎者資格。
- 若參賽作品中含有任何不屬於參賽者擁有之創作材料或內容,及/或其權利屬於第三方時,及若任何人物出現在作品畫面中時,參賽者應負責取得所有權利相關人之授權與同意聲明,該聲明應允許參賽者之照片以本競賽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參賽辦法、本細則及獎項說明)(以下合稱「正式規定」)所定的方式進行展示或使用,且足以使本競賽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人(以下合稱「被授權方」)行使以下「授權條款」中所取得之相關權利,且不另要求額外的補償。若照片中之人物年齡未達其居住國家/省分/地區所規定之法定成年人年齡,應確保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授權。當作品有任何爭議,參賽者應負責提出所須授權證明文件。
- 參賽者應合法取得被攝影對象的同意進行拍攝,若有任何爭議,參賽者應提供參賽相片中每位被攝影人士所簽署之授權文件始得參賽,授權文件載明授予被授權方得依正式規定之內容,對該參賽者照片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以供本競賽與競賽相關宣傳使用,並載明被授權方得以行使以下「授權條款」中所取得相關權利。無法提供上述授權文件者,將可能於競賽中任何時間點喪失資格,所獲獎項亦將由他人遞補。
- 參賽相片中所有雕塑、藝術作品、或其他具版權之內容,參賽者應確認取得作者授權,若有任何爭議,參賽者須提出相關授權文件,授權文件載明授予被授權方得依正式規定之內容,對該參賽者照片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以供本競賽與競賽相關宣傳使用,並載明被授權方得以行使以下「授權條款」中所取得相關權利。無法提供上述授權文件者,將可能於競賽中任何時間點喪失資格,所獲獎項亦會由他人遞補。
- 最後,經主辦單位之要求,每位參賽者須(於主辦者發出要求之7日內)提供參賽相片中涉及之所有私人物業擁有者所簽署之授權文件,授權文件載明授予本競賽被授權方得依正式規定之內容,對該參賽者照片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以供本競賽與競賽相關宣傳使用,並載明被授權方得以行使「授權條款」中所取得相關權利。無法提供上述授權文件者,將可能於競賽中任何時間點喪失資格,所獲獎項亦會由他人遞補。
- 其他與本大賽正式規定相關事項,參賽者須在以下時間內回覆主辦單位發出之要求或通知:(a)若主辦單位以郵寄發出要求,則以郵戳為準發出5個工作天內;(b)若主辦單位以電子郵件發出要求,則須於24小時內回覆。若逾期未回覆,主辦單位得視情況判定參賽者喪失資格。
關於獎項
- 獎項以實際出貨之品項為主,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更換款式、顏色或改其它獎項。各項目所屬獎項數量有限,若因缺貨情形無法及時出貨,將依獎項實際到貨時間安排寄送,或主辦單位有權以等值商品更換之。
- 獎項機票不包含須依規定徵收稅金或某些附加費用。這些稅金或附加費用都是依各國政府或各機場規定附加於機票費用中或以額外加收的方式來徵收。所以除了支付附加於機票上徵收的稅金外,旅客有可能在出發地或目的地的機場被要求支付相關稅金或附加費用。
- 獎項商品兌換券應於該期限內至指定門市兌換,若超過期限不得要求延期或折換現金。
- 潛在得獎者應於收到得獎通知5個工作日內簽署相關文件繳回(包含但不僅參賽通知、宣誓書、聲明書或資格證書、免責聲明),如於法律許可之地區,則為公開聲明及所有權證明書及授權書,以資參賽者擔保自身為照片之所有權人(包括呈繳照片所涵蓋之全部智慧財產權),並就競賽活動及推廣競賽活動授予贊助人及其被授權人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非獨佔之複製、分發、展示及參賽作品衍生創作(包含姓名之信譽)之權利,不另行獲得補償。如在指定期限內未能執行並交付主辦單位任何所須文件,可能將失去參賽資格,並由主辦單位另行選擇潛在得獎者。違反規定者或得獎通知無法送達(無論以普通郵件或電子郵件),可能失去參賽資格,並由主辦單位另行選擇潛在得獎者。
- 得獎不得移轉、轉讓或更換其它獎項。除法律禁止者外,如獎項(或部份獎項)無法提供,主辦單位保留自行決定以具有相同價值及/或規格之替代獎項更換原獎項(或部份獎項)之權利。
- 獲獎人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灣本島及臺灣離島地區,主辦單位負責一般運費寄送之費用,若得獎者額外要求寄送的保險費用,則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如須寄送,所產生之運費和運費保險則須由得獎者人自理。所有獎品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主辦單位過失造成之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成人組生態環境主題之冠軍者,需於8月初期間參與單日或兩日之「生態環境報導任務」,並獲補助任務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另特邀臺灣環境紀錄導演柯金源擔任指導老師。
- 「生態環境報導任務」將由冠軍者至指定地點實地拍攝紀錄臺灣生態環境,並同意由國家地理進行活動側拍,短片與圖文以及冠軍者於任務中拍攝之作品,將於國家地理官網、社群媒體、2024國家地理雜誌臺灣攝影大賽之「紀念特刊」和緯創社群媒體露出報導。
- 如生態環境主題之冠軍者因個人或不可抗因素,放棄參與「生態環境指導任務」,則此任務機會與補助金壹萬元將遞延至亞軍,以此類推。
-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實際須求,酌增獎項名額,如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以從缺或減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凡經評審入圍與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授權條款
- 本大賽的參賽者,皆於決定參賽時,同意授予被授權人不可撤銷、具五年且世界各地均適用之權利,即對參賽作品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包含對創作者姓名之記載),其包含但不僅限於:公開展示大賽獲獎者之作品;出版選錄本次大賽作品之書刊;於《國家地理》雜誌紙本及數位版本期刊與網站上刊載參賽或得獎作品。
- 參賽者同意被授權人得處置其參賽作品,且不主張任何著作人格權之侵害。被授權人於其網站或刊物上登載之作品,不意味該作品將獲得任何獎項。被授權人以前述方式使用該作品時,將不須再付出額外代價與徵求額外之同意。此外,本大賽的參賽者於參賽時同意授予被授權人無限制之權利,得依其裁量使用參賽者與本大賽相關之文字敘述,以及參賽者之照片或代表物,亦可選擇不行使此項權利。被授權人在進行此類資訊之相關使用時,將不須再付出額外代價與徵求額外之同意。
- 本屆各組之得獎者與參與「生態環境報導任務」者,同時亦同意授予緯創具五年效力使用之權利,即對參賽作品、「生態環境報導任務」作品,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包含對創作者姓名之記載),參賽者同意被授權人得處置其參賽作品,且不主張任何著作人格權之侵害。
免責條款
[size=1em]本次大賽之參賽者,皆於決定參賽時,同意對於任何因參加本次競賽及競賽相關活動,及因接受、使用、誤用、或持有競賽所得獎勵,而衍生之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均同意釋出、放棄、豁免主辦單位大石國際文化有限公司與其合作夥伴、附屬單位、子公司、廣告代理商、代理人、及其員工、經理人、董事和代表人所負之責任,並使之不因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而受有任何損害。 主辦單位不為以下情形承擔責任:任何人為操作或檔案傳送時造成的錯誤、疏漏、干擾、資料刪除或遺失、瑕疵或延遲;線路故障;參賽作品或報名資料遭竊、遭毀損或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或者報名資料遭竄改。主辦單位也不對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與提供商、電腦設備及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情形負責,且不因任何因網路或網站技術或連線、人為操作失誤,或以上多個因素綜合而導致之電子郵件訊息延遲收發狀況負責,包括因參與本競賽所受、上傳或下載本競賽相關文件所生或與之有關而對參賽者本人與相關人之電腦配備所造成之損害。
條款
- 參賽者同意本競賽將以臺灣之法律管轄,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任何爭議之第一審管轄法院。在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與本競賽有關或因之所產生之爭議或案件,其訴訟權、禁制令救濟權、或其他司法救濟與其他程序將被排除,且參賽者於參賽同時即同意表達放棄上述之一切權利。本條款可能受到若干限制。參賽作品若為主辦單位認定為非原創,或內容難以辨認、不完整、受到損傷、不符規則、經過變造、仿冒偽作、產製過程有錯誤,或成品是經由詐騙或偷竊而得,即失去參賽資格。
- 於參賽之時,參賽者即同意下列條款:(a)遵從正式規定;(b)評審在與本競賽相關事務上之決定為最終且具約束效力;(c)若參賽者獲得獎項,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其照片、姓名、代表肖像、與/或聲音於任何與本競賽相關之公開或推銷場合,或未來相關之推廣活動,不須另行支付代價或取得同意(除為法律所禁止)。所有獎金相關之稅款、費用、附加費(無論國內外,且包括所得、銷售、進口稅等),一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若得獎人喪失得獎資格、無法聯繫、未於收到得獎通知三日內(如「獎項說明」之說明)回覆主辦單位,或拒絕收受獎項,該獎項將被追回,主辦單位有權單獨決定是否另擇人選授予獎項。
- 主辦單位保留驗證任何參賽作品之有效性與原創性,以及驗證參賽者(包含參賽者之身分與住址)之權利,並取消任何未遵守正式規定或以非正當手段干預賽程之參賽者之資格。主辦單位未能及時於比賽各階段執行此權利,不等同放棄該權利之行使。
- 凡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或變更之,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活動修改正式規定內容權利。
取消或中止競賽之權利
[size=1em]若本競賽因任何理由而無法依照計畫運行,如電腦病毒之感染擴散、程式漏洞、電腦蠕蟲、木馬程式、阻斷服務攻擊、非正當影響行為、非經許可之干涉、詐欺、技術事故,或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控制之緣由,對競賽之管理、安全性、公正性、廉潔性、或正常運作產生侵害或影響時,主辦單位有權獨立判斷,淘汰試圖以非正當手段影響賽程之個人參賽者,或取消、終止、修改或中止本次競賽。若主辦單位經決議取消或終止本次競賽,於檔案管理及內部作業所須的範圍外,主辦單位將不再持有參賽作品之任何權利,且將退還所有參賽者之報名費用。
資料隱私條例
[size=1em]大石國際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石國際)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在主管機關所核准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您與他人的姓名、身份證字號、生日、住址、電話、電子郵件、地址、身分證字號;針對上該個人資料,大石國際只會在由大石國際擔任主辦/協辦/承辦活動的範圍及期間內處理或利用。 大石國際蒐集的個人資料,原則上僅會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供本公司、委外廠商或與大石國際具有合作、委任等關係之第三人處理及利用。大石國際保有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您可以對您本人的個人資料行使下述的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 請求製給您的個人資料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size=1em]您欲行使上述提及之相關權利時,可聯繫國家地理攝影大賽專案小組服務信箱 photo@natgeomedia.com ,大石國際文化有限公司基於上述原因而須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將可能導致無法成功報名本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