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屆台灣影展簡章
台灣攝影學會本著推展攝影藝術及促進影藝交流,特舉辦台灣影展。往年幸賴各地區攝影同好的鼎力支持,得以不斷成長,謹致上最高的謝意。希望能藉此與各位同好探索攝影藝術美學,並誠摯邀請各地區攝影愛好者,惠賜大作共襄每年台灣影展之盛舉。 一、主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二、資 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三、題 材:不限,但須健康題材,並未公開發表者。 四、規 格:
- 設彩色自由題材、黑白(單色)自由題材二組,同一作者二組作品不得重覆,作品必須為透過相機鏡頭感光而成,不可使用影像生成軟體(如AI等)製作而成之影像。每人每組限投十張以內,並可同時參加二組。照片長邊14-18英吋,短邊不拘。不限所使用之相紙,不得裝裱,且不可留白邊。組合作品每組不得超過四張,且須自行黏貼組作呈現方式、註明順序,否則不予評審。獲得優選獎位以上作品,評審後十天內須附相片作品之大檔案或底片作覆審,規格不符規定者,該獎項從缺不予遞補。
五、參選費用: - 國內參加者,每人新台幣600元(本會會員每人400元,但以繳清114年度常年會費為準)。參選費勿與作品同寄,以防遺失。請匯款 台灣攝影學會鄭俊堂39102001039789上海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並註明『第58屆台灣影展參加費』 (未繳足費用者不予以評審)。
- 國外參加者,每人60元美金(含影集郵資)
六、影展影集:凡參加本影展者,每人均贈精美當屆台灣攝影年鑑壹冊。
如需額外訂購者,國內每冊新台幣1000元,國外每冊美金50元,但必須先繳足費用。 七、收件日期:民國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寄達郵戳為準。(作品亦可交由各地活動中心統一郵寄)。 八、收件地點:241061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四段49號1樓(47號可代收)。 台灣攝影學會 影展主席 楊仕鑫先生收 九、評審地點:民國114年11月08日(星期六)下午13:00時起,假苗栗市大明社區大學1樓(苗栗市經國路二段485號)公開進行評審。 十、退 件:需退件者請貼足退件郵資,一律以掛號郵件計算,不足者一律不予退。 十一、頒 獎:於台灣攝影學會114年度會員大會舉行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十二、獎勵: - 台灣首獎:由二組參賽作品選出台灣本土題材作品各組20張參與評選,二組評審委員票選出一張最能代表台灣文化精神之作品得之。獲此獎作品為兩組最高獎位,則不再列入各組金、銀、銅牌獎之評審,且不受每人限得乙獎之限制。得獎者獨得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及精緻獎牌乙面。
- 彩色自由題材組金牌獎 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SSD 4T 2.5吋 行動固態硬碟乙台銀牌獎 二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SSD 2T 2.5吋 行動固態硬碟乙台銅牌獎 三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SSD 1T 2.5吋 行動固態硬碟乙台優選獎 十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128G 隨身碟乙個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乙張及 64G 隨身碟乙個
- 黑白(單色)自由題材組
金牌獎 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SSD 4T 2.5吋 行動固態硬碟乙台銀牌獎 二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SSD 2T 2.5吋 行動固態硬碟乙台銅牌獎 三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SSD 1T 2.5吋 行動固態硬碟乙台優選獎 六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128G 隨身碟乙個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乙張及 64G 隨身碟乙個 - 影展特別獎
a. 二組合計最高績分獎:獨得精繳獎牌乙面及 SSD 4T 2.5吋 行動固態硬碟乙台
b. 彩色自由題材組最高績分獎:獨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SSD 1T 2.5吋 行動固態硬碟乙台
c. 黑白(單色)自由題材組最高績分獎:獨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SSD 1T 2.5吋 行動固態硬乙台註:如積分相同時,『二組合計最高績分獎』以獎位較高者得之。 - 活動中心獎勵獎:各活動中心參賽總張數,前三名獲得精美禮品,第一名20份,第二名10份,第三名5份。十一、附則:
- 入選以上作品依一律不退件。
- 本影展入選以上作品,本會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另計酬。
- 金、銀、銅獎次,每人每組限得一獎。
- 參賽作者請填寫參賽表,請註明組別、題名、姓名、電話、地址(務必填寫郵遞區號5~6碼為佳)、所屬活動中心。
- 參加本影展作品,如不符本簡章之規定,經檢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取消獎次不予遞補)。
- 入選以上得獎者,須於115年度會員大會時,由本人或出具委託書託人代領獎牌(狀)獎品。
- 參加本影展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不得有異議。
- 評審委員僅針對作品之晉級與否進行評選,不包含作品是否為原創或透過人工智能(Al)生成之評斷,全視投件者本著誠信原則自行負責,若作品經檢舉有異議時,經學術委員查證屬實者,得取消該作品獎位。
- 經評審委員決議,因作品因素部份獎項得以從缺。
- 繳件時務必同時繳交檔案大小3~5MB、jpg格式之檔案並 請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 凡參加台灣影展兩年內獲優選以上作品,可由作者提出申請併入博、碩學會士沙龍成績計算,但若影展得獎與沙龍投件作品相同者,二者須擇一方式計分,其計分方式如下:
a.台灣影展首獎作品,沙龍成績以6分計,等同於優選作品。
b.台灣影展金牌作品,沙龍成績以6分計,等同於優選作品。
c.台灣影展銀牌作品,沙龍成績以4分計,等同於佳作作品。
d.台灣影展銅牌作品,沙龍成績以2分計,等同於入甲作品。
e.台灣影展優選作品,沙龍成績以1分計,等同於入乙作品。 - 本簡章若有任何未盡事宜,得隨時於本會官網公告補充之。
※簡章、報名表下載:
第58屆台灣影展簡章(草稿v5)p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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