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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桃花源]

第二屆攝影比賽簡章

主辦單位 :

台中縣交通旅遊局

承辦單位 :

武陵農場

協辦單位 :

台灣省攝影學會  台北市攝影學會

台中縣攝影學會  宜蘭縣攝影學會

活動主旨 :

為配合武陵'梨山地區(蘋果'水梨 )結果(波斯菊'楓葉'梅花) 花開特舉辦本活動

活動範圍 :

武陵 ' 梨山地區等

參賽資格 :

凡對攝影有興趣者均可參加 89年 5月 31日止

作品規格 :

8X10吋光面彩色照片不得裱褙(框)'格放'合成'拷貝'連作等且須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

收件日期 :

 90 年  2 月 28 日止 ( 以郵戳為憑 )

收件規定 :

 參賽作品不限張數並應  ( 附上每件作品底片 ) 張貼於作品背面且一律不退件

收件地點 :

 台中縣和平鄉平等村武陵路 3 號  武陵農場 收

評審日期 :

 90 年 3 月 20 日 上午 10 時於武陵農場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公開評審

得獎公佈 :

除佳作以上具函通知外,並於 90 年 3 月 20 日 於民生報'青年日報刊登得獎人名單

頒獎日期 :

 90 年 4 月 10 日 於武陵農場公開頒獎

獎       勵 :

金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參萬元 , 獎盃乙座

銀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貳萬元 , 獎盃乙座

銅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壹萬元 , 獎盃乙座

優選獎十名

[獎盃乙座] 本場住宿券二人房二張,入場券四張 (價值6100元)

佳作二十名

本場住宿券二人房一張,入場券二張 (價值3050元)

  **  佳作以上得獎作品領發獎狀乙張

附       則:

1.

銅牌以上每人限得一獎,每件作品應同時交付原稿底片供審核,未交付原稿底片者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且不予遞補。

2.

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全歸承辦單位所有,並享有使用權。

3.

作品背面浮貼參加表格 (自行影印) 及底片並填妥所有資料否則不予評審

4.

銅牌以上獎金一規定扣繳所得稅

5.

參加本影賽既認同本簡章規定得獎作品如有違反本簡章規定經舉發則取消得獎資格頒發之獎金得以追回餘缺不予遞補

6.

凡持本簡章入場門票優待 (假日半價 70元,平日優待票 10 元)

7.

本簡章表格可影印使用

8.

聯絡電話 : 04-590-1259

  

武陵桃花源第二屆攝影比賽參加表格

題      目

 

拍攝時間

 

作      者

 

聯絡電話

 

拍攝地點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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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賽參加表請向承辦單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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