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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技新桃園•文化藝術好故鄉

感性老照片徵集及展示

財團法人桃園縣文化基金會舉辦

(1)徵集辦法 :

凡持有在本縣縣內拍攝,並擁有合法著作權之古老桃園縣人文地理風景名勝之照片,皆在歡迎之列。

(2)徵件期限 :

即日起至三月十日止,請以週全之保護將相片掛號郵寄桃園市縣府路二十一號三樓桃園縣文化基金會收,郵戳為憑。

每楨照片請以另紙註明拍攝地點、年代、拍攝者及與提供人之關係、提供人姓名、戶籍、通訊處、身分證字號、電話號碼,並應自負合法提供之責任    請自附回郵信封以便辦理退件
(3)徵件名額 :

計劃徵集十至十五件,入選者每件發給一萬元使用費。

 (4)展       示 :

入選作品本基金會將放大製作並在縣內公共場所長期展示,本會並擁有網路使用權及媒體發佈權。凡參加即視為同意本辦法。

(5)保       護 : 除天災人禍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作品遭滅失損毀,本會應對所有提供作品善盡保護之責,使用後並予原件退還。
(6)其       他 : 本徵件辦法如有未週之處,得由本會在不違背善意原則下補充之。
(7)本會會址 :

桃園市縣府路二十一號三樓,電話 03-3315212 號,聯絡人:黃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