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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機車安全攝影比賽
台灣機車生活寫真全紀錄
主辦單位 | |
亞洲機車工業聯合會(FAMI) | |
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 | |
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 | |
獎項 | |
第一名: | 一人,招待日本旅遊七天(與亞洲其他各國首獎得主共同赴日本接受表揚並參觀東京車展,含往返機票、及所有食宿交通費用)、獎金NT$16,000元。 |
第二名: | 一人,高級照相機一台、獎狀及獎金NT$10,000元。 |
第三名: | 一人,CD隨身聽一台、獎狀及獎金NT$5,000元。 |
佳 作: | 五人,紀念手錶一只、獎狀及獎金各NT$3,000元。 |
參加獎: | 凡報名參加比賽且作品符合規定者,抽選200名贈送FAMI專屬紀念T恤一件。 |
參加資格 | |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關心機車交通安全,且對攝影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 |
參賽作品規定 | |
1. | 作品規格需為5*7吋照片,彩色或黑白不拘,作品不得格放、拷貝、裁切、妝錶,連作不收。 |
2. | 每張參賽作品需附註作品名稱、作者姓名、住址、聯絡電話、年齡、性別等資料,黏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作品不附底片,不退件,得獎作品於入選通知一週內寄繳原稿底片送審。 |
3. | 個人參賽作品不限張數,但不得重複得獎,且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作品,不得冒借抄襲。得獎作品連同底片主辦單位有權利刊登、廣告、展覽、印刷,不另給酬,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
4. | 照片中必須包含機車在內,且照片中人物不得有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如行駛中未戴安全帽、超載、側坐、蛇行....等),並不得為商業廣告作品。 |
活動期限及收件地點 | |
參賽作品請於9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106 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9樓之4「台灣區車輛公會」收即可。得獎作品訂於90年8月20日發表,並通知得獎人。 | |
攝影比賽於下列亞洲國家中同時舉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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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印尼、日本、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台灣、泰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