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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屆桃園影展

影展簡章


        本會(桃園縣攝影學會)為推展攝影藝術,促進影藝交流,達到互相觀摩之目的,歷屆「桃園影展」,均得到各地愛好攝影人士熱烈迴響,為使此項交流綿延不斷,並得以鑑賞同好一年來影藝精進之大作,特舉辦第十六屆影展,竭誠邀請閣下不吝珠玉,踴躍參加。
一、題        材: 自由,以不違背善良風俗之正當題材,且未獲得本會歷屆影展入選以上之作品。
二、規        格: 11*14~12*15吋,彩色或黑白相片,混合評審,限10張以內,連作不收,不得裝裱。
三、參  加  費: 新臺幣500元(含退件郵資)(本會「桃園縣攝影學會」會員免費,以繳清90年度會費者為限,須註明會籍編號),請利用郵政劃撥0109954-7號桃園縣攝影學會帳戶。以現金或匯票匯寄者不得與作品混寄,以防遺失,未繳參加費者不予評審。
四、收件截止: 即日起至90年9月30日止(以達到為準)
五、收件地址: 中壢市內壢成功路79巷75號 影展主席:黃清華先生收
六、評審日期: 90年10月7日下午1時起假中壢市自忠二街222號(新百王餐廳),由本會聘請國內攝影名家公開評審。
七、退        件: 全部未入選之作品於評審二週內郵退,部份未入選之作品,待入選作品展出製版後一起退還。
八、影展專集: 凡參加者不論有否入選,每人贈送精美影集乙冊。
九、獎        勵: 金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20,000元、獎杯乙座,附獎富土彩色36張底片60卷
銀牌獎二名 各得獎金10,000元、獎杯乙座,附獎富士彩色36張底片40卷
銅牌獎三名 各得獎金5,000元、獎杯乙座,附獎富士彩色36張底片20卷
優選獎十名 各得獎金2,000元、獎牌乙面,附獎富士彩色36張底片10卷
入選獎五十名 各得獎狀一幀,附獎富土彩色36張底片2卷
最佳創意獎一名 獎杯乙座,附獎富土彩色36張底片20卷特別獎一名 獨得富士彩色36張底片20卷,頒給入選張數最多者,不受使用材料限制,如張數相同時以獎位評定之。
註:附獎限用富士底片拍攝並以富士相紙放大,且於接到通知後在規定之期限內,送交原底片受檢者為準,但特別獎除外,(不領附獎者不在此限、相紙均可。)
十、附        則: 1.不必附寄退件郵資。
2.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3.作品背面請填編號、題名、作者姓名、地址、電話號碼,並應詳細填寫參加表附寄。
4.入選以上作品,本會得在報章雜誌發表不另給酬。
5.作品本會當妥善保管,如遇人力無法抗拒之災害或於郵寄途中發生毀損,怒難負責。
6.參加之作品如有違本簡章規定經檢舉或發現者,取消其獎位資格,取消獎位不予遞補。
7.參加本影賽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