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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亞太枝都白河蓮花節
「蓮花生態產業文化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 旨: | 因每年五月至七、八月間為白河鎮一個特殊人文產業景觀,此季正是蓮花盛開捕捉掠影賞蓮的好季節,為了延續並拓展本鎮蓮花農特產品,及廣泛傳播一般大眾認識蓮的價值感,特以蓮花田園自然生態產業文化與藝術的結合,提倡國人攝影休閒文藝活動,特舉辦本比賽。 |
二.指導單位: | 文建會、教育部、農委會、教育廳、台南縣政府、台南縣農會。 |
三.主辦單位: | 白河鎮公所、白河鎮民代表會、白河鎮農會。 |
四.承辦單位: | 白河鎮農會。 |
五.拍攝主題: | 白河「蓮花生態產業文化」之美。 |
六.參賽對象: | 全國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
七.拍攝地點: | 本鎮蓮花產業文化園區。 |
八.收件日期: | 90年6月15日前截止(以送達收件地點為準)。 |
九.收件地點: | 台南縣白河鎮農會。 |
地址: | 台南縣白河鎮永安里三民路412號 |
電話; | 06-6830122 |
十.作品規格: | 一律以放大12*15彩色照片為主,長邊不得低於15吋,不得裝裱、加色及電腦合成,參加張數每人限6張,連作不收,並請詳填參加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可影印)否則不予評審。 |
十一.評審日期: | 90年6月27日上午九時。 |
十二.評審地點: | 台南縣白河鎮農會。 |
十三.評審人員: | 由承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評審。 |
十四.獎 勵: | 金牌獎一名,得獎金三萬元暨獎盃乙座。 |
銀牌獎二名,得獎金二萬元暨獎盃乙座。 | |
銅牌獎三名,得獎金一萬元暨獎盃乙座。 | |
優選獎12名,得獎金二千元暨獎牌乙座。 | |
佳作獎22名,得獎金一千元暨獎牌乙座。 | |
十五.頒發日期及 | 地點:得獎作品另行通知頒獎。 |
十六.附 則: | |
1. | 參加作品請掛號交寄並用硬紙板保護。 |
2. | 凡參加作品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意外損失,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
3. |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公開刊登發表,違者遭受檢舉者將公佈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盃(牌)遺缺不予遞補。 |
4. | 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 |
5. | 參賽作品如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
6. | 錄取得獎作品須交付原稿底片以供審核,凡未交付原稿底片者即取消得獎資格。 |
7. | 未入選之作品,承辦單位於必要時可擇優錄取,並以佳作獎金及獎牌鼓勵之。 |
8. | 經審查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自行取消資格要求退出。 |
9. | 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
10. |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承辦單位所有,並有重製廣告公開展售(覽)及刊登雜誌之權利,不另計酬。 |
11. | 參賽作品未入選部分請於一個月內自行取回,如欲郵寄退件,請附足退件郵資及填寫地址名條,否則不予退件。 |
12. | 參賽作品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01年亞太之都白河蓮花節「蓮花生態產業文化之美」攝影比賽。 |
13. | 得獎之獎金超過4000元以上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15%之所得稅。 |
14. |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15. | 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公佈或解釋之。 |
16. | 簡章索取請洽:台南縣白河鎮農會推廣股。 |
參加表
2001年亞太之都白河蓮花節「蓮花生態產業文化之美」全國攝影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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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編 號 | ||
題 名 | 拍攝地點 | ||
電 話 | 參加張數 | ||
地 址 |
郵寄退件表(編號 )
收件人地址:
收 件 人: |
請貼足退件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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