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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屆 台灣影展簡章
台灣省攝影學會本著推展攝影藝術,及促進影藝交流,特舉辦台灣影展。往年幸賴各地攝影同好的鼎力支持,得以不斷成長,謹致最高謝意。我們感激之餘,再次懇邀閣下,惠賜大作與共榮焉。 | |
一、資 格: | 凡愛好攝影人士歡迎參加。 |
二、題 材: | 不限,以健康題材,並未公開發表者。 |
三、規 格: | 設黑白照片反彩色照片兩組。每組限六張內,每人可同時參加兩組。照片長邊不得小於10吋,不得大於16吋,不得裝裱;作品如留白邊,單邊不得大於l吋;組合照片每組不得超過四張且須自行貼連,並註明順序,否則不予評審。 |
四、參 加 費: | l﹒國內參加者:每組新台幣300元,(本會會員每組250元,但以繳清90年度常年會費為準),參加費請勿與作品混寄,以防遺失。會址:台北市長安東路1段52巷14號,郵政劃撥帳號:00062764號台灣省攝影學會 註名參加第34屆影展(未繳參加費不予評審)。 |
2.國外參加者:每人每組美金15元(含退件及影集郵資)。 | |
五、影展影集: | 凡參加本影展者,每人每組致贈精美彩色版影集壹冊,如需額外訂購者,國內每冊400元;國外每冊美金15元,但必須先繳付。 |
六、收件日期: | 民國90年10月20日前寄達為準。(作品亦可交由各地活動中心,統一郵寄)。 |
七、收件地點: | 台中市平等街132號2樓影展主席游明昌先生收。 |
八、評審地點: | 民國90年11月4日上午九時假台中市原子街12號(財團法人靈聖宮)公開評審, |
TEL:(04)2222-8960。 | |
九、退 件: | 退件者請貼足退件郵資,自取者請於11月20日後至本會會務中心取件。 |
十、頒 獎: | 於台灣省攝影學會90年度會員大會舉行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
十一、獎 勵: | l﹒彩色照片組: |
金牌獎一名獨得雕塑獎杯一座徠卡原裝攝影背包l個附獎柯尼卡軟片200 135/24 100捲。 | |
銀牌獎二名各得雕塑獎杯一座電子式防潮箱l座 附獎柯尼卡軟片200 135/24 70捲。 | |
銅牌獎三名各得雕塑獎杯一座HAKUBA攝影背心l件 附獎柯尼卡軟片200 135/24 50捲。 | |
優選獎十名各得雕塑獎杯一座攝影腰包l個 附獎柯尼卡軟片200 135/24 20捲。 | |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紙 附獎柯尼卡軟片200 135/24 2捲。 | |
2﹒黑白照片組: | |
金牌獎一名獨得雕塑獎杯一座 電子式防潮箱l座 附獎柯尼卡黑白軟片50捲。 | |
銀牌獎一名獨得雕塑獎杯一座 HAKUBA攝影背心l件 附獎柯尼卡黑白軟片40捲。 | |
銅牌獎一名獨得雕塑獎杯一座 Print無酸底片保存盒l盒 附獎柯尼卡黑白軟片30捲。 | |
優選獎五名各得雕塑獎杯一座 攝影腰包l個 附獎柯尼卡黑白軟片20捲。 | |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一紙 附獎柯尼卡黑白軟片2捲。 | |
3﹒特別獎: | |
兩組績分總和第一名 獨得 水晶獎杯一座 附獎 Canon相機鏡頭一組。 | |
彩色績分總和第一名 獨得 水晶獎杯一座 附獎 Konica BF-85相機乙台。 | |
黑白績分總和第一名 獨得 水晶獎杯一座 附獎 Konica BF-85相機乙台。 | |
4﹒活動中心獎勵獎:各活動中心參賽張數最多前三名,各贈軟片30卷,(參賽作品背面須註明所屬活動中心)。 | |
5﹒禮品由影展主席 游明昌贊助,特別獎水晶獎座由理事 蔡來旺先生贊助,附獎軟片、傻瓜相機由永準公司贊助,單眼相機鏡頭一組由日本Canon株式會社贊助。 | |
十二、附 則: | 1﹒入選以上作品照例全省各縣市巡迴展(不退件)。 |
2﹒本影展入選以上作品,本會得在報章、刊物發表,不另給酬。 | |
3﹒銅牌獎以上獎次,每人每組限得一獎。 | |
4﹒參加作品本會當加妥善保管,如遇人力無法抗拒之災害,或郵寄途中發生損失,不會恕不負任何責任。 | |
5﹒作品背面請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地址及題名,並填寫參加表。 | |
6﹒參加本影展作品,如違背本簡章之規定,經檢舉者,取消獎位資格。(取消獎次不予遞補)。 | |
7﹒彩色組需使用柯尼卡軟片、相紙拍攝之作品始可得附獎,資格不符者,附獎不予頒發。於接獲通知後一週內,繳驗軟片後再退還作者。 | |
8﹒入選以上得獎者,須於91年大會時,當場或具委託書託人領獎杯(狀)獎品,否則取消獎品資格。 | |
9﹒參加本影展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不得有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