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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宜蘭國際童玩節 攝影比賽
活動辦法: | 全台灣凡於7/7起至8/19活動期間致宜蘭冬山河參加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者並於活動現場拍下有關童玩節主題之漂亮照片即可參加!當然不要忘了帶相機還有柯尼卡軟片喔。 |
參加辦法: | 8/30前填妥表格,貼於作品背面寄相片至柯尼卡即可參加比賽,獎項大,得獎率高。 |
作品規格: | 限用柯尼卡軟片及相紙沖洗,作品規格以4*6吋為準。 |
收件日期: | 90年8月30日之前將參賽作品寄至台北市100忠孝東路一段152號6樓 企劃部 陳小姐收(以郵戳為憑)。 |
評 審: | 九月底之前將邀請五位攝影名家擔任評審委員並舉行公開評審,詳細時間、地點請參考柯尼卡網站 www.konica.com.tw。 |
頒 獎: | 時間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將專函通知得獎者) |
※店家附獎--為鼓勵柯尼卡快速沖印業者熱情響應,凡金、銀、銅牌之作品,背面加蓋店章者,店家可獲konica Z-up70相機一台+柯尼卡軟片50卷(未蓋店章者附獎不予頒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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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項: | (一)金牌一名,獨得獎金50000元,獎牌一面。 |
(二)銀牌二名,各得獎金20000元、獎牌一面。 | |
(三)銅牌五名,各得konica Z-up140相機一台(價值9500元)、獎牌一面。 | |
(四)優選:10名,各得konica Z-up70相機一台(價值4500元)、獎狀一紙。 | |
(五)佳作50名,各得konica BF-85相機一台(價值2500元)、獎狀一紙。 | |
幸運獎100名,只要參加就能抽!從未得獎之參賽作品中抽出100名幸運得主,可獲得BF-85相機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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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一、參賽者須詳填比賽表格黏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
二、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作品不得格放、裁切、翻拍、人工電腦合成,連作不收,張數不限,如有冒借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 |
三、參賽作品均恕不退件,金、銀、銅牌不得重複得獎,得獎作品須付原作底片審核,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 | |
四、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印刷、展覽之權利,不另給籌,使用權歸主辦單位及作者所有。 | |
五、依稅法規定,獎金超過13333元以上,須代扣15%稅金。 | |
六、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之毀損,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
七、凡參嘉本攝影比賽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宜蘭國際童玩節攝影比賽
姓名 | 題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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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店家蓋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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