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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大埔里重建區二週年成果集景」

全國攝影大賽簡章


指導單位: 總統府、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風景區管理處、台灣省政府、南投縣議會。
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
推動單位: 南投縣公共政策研究會
協辦單位: 大埔里區(國姓﹒魚池﹒埔里﹒仁愛)鄉、鎮公所、農會、鎮民代表會、埔里青工會、國民黨埔里鎮黨部、民進黨埔里鎮黨部、(埔里﹒山明﹒水秀﹒中心﹒國姓.魚池)獅子會、(合歡﹒環翠﹒慈心)同濟會、南投縣埔里鎮產業觀光促進會、廬山產業觀光促進會、日月潭產業觀光促進會、埔里酒廠、親手窯、金鶯出建設清境農場、熱帶嶼KTV、牛耳石雕公園、地母廟、醒靈寺、中台禪寺、埔里基督教醫院、埔里榮民醫院、媽祖廟、地藏院、良顯堂、李阿哥關係企業、鯉魚潭天水蓮大飯店、南投縣耕藝藝術協會、各大媒體、大埔里區各界團體、產業。
承辦單位: 南投縣埔里攝影協會
活動宗旨: 大埔里區為九二一地震受創最嚴重地區,二週年前夕,為配合政府災後重建政策,加強振興產業效果及感謝國內外朋友的善助,以感恩的心敬邀各界重返大埔里區關懷震災二週年重建成果,並經由攝影畫面展現重建區放大自然丕變後旺盛、堅韌的生命力,並訴說其背後蘊藏的努力故事,回復社會各界朋友對大埔里區「東方瑞士」美麗的印象。
題材說明: 大埔里區(國姓、魚池、埔里、仁愛)之名勝古蹟、產業特色、藝術、人文風情、旅遊景點、山川自然景觀,呈現大埔里區觀光旅遊的優質面。(請參閱題材目錄)
參賽資格: 國內、外影友及社會大眾皆可
作品規格: 以光面相紙12X15吋之彩色照片為限,幻燈片請自行放大參賽,不得裝框、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劃線、連作一概不收。每人最多參賽10張。
錄取名額及獎項
總統府特別獎:一名 榮獲獎金十二萬元 名家藝術創作獎座乙座、精美獎狀乙張。
行 政 院 獎:一名 榮獲獎金六萬元 名家藝術創作獎座乙份、精美獎狀乙張。
省 長 獎:二名 榮獲獎金三萬元 名家藝術創作獎座乙份、精美獎狀乙張。
南投縣縣長獎:三名 榮獲獎金一萬伍仟元 名家藝術創作獎座乙份 精美獎狀乙張。
南投縣議長獎:三名 榮獲獎金一萬元 名家藝術創作獎座乙份、精美獎狀乙張。
優選獎:十名 榮獲獎金三千元 名家藝術創作獎座乙份、 精美獎狀乙張。
佳作獎:六十名 榮獲典藏藝術珍品乙份、精緻獎狀乙張。
榮譽獎:一百二十名 榮獲名家藝術精品乙份、精緻獎狀乙張。
主題單一鏡頭獎:不限名額 榮獲獎金五佰元。
參賽及優惠辦法:
(一)凡參加者(簡章請至全國各縣、市、鄉、鎮、公所、農會及各攝影學會索取或電洽:049-2999639埔里攝影協會),剪取本簡章圖記至大埔里區(國姓、魚池、埔里、仁愛)旅遊者,(日月潭風景區、霧社風景區)入門票免費招待及各界業者配合提供之各項優惠辦法 (請參閱優惠細目表)
(二)凡參賽者,作品請詳填參加表,並浮貼於照片背面。
(三)凡參賽者:請繳交五百元工本費。每人贈送一本(2001大埔里重建區二週年成果集景)紀念冊。
活動期間及收件日期:自民國九十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五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評審)
收件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八德路82之1號 埔里攝影協會收 TEL:(049)2999639
評審日期: 民國九十年九月九日(評審地點另行公布)
得獎公佈及頒獎辦法:除通知得獎人外,並於各大報公佈。預定九月二十一日頒獎及展開系列式巡迴展。
附        則:

(一)

參賽作品請以郵件交寄,如有侵犯他人權利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議長獎以上每人不得重複得獎。

(三)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四)

作品規格及題材須現攝作品(限於七月一日至九月五日止之人、事、景物之呈現);參賽者作品須未經公開刊登發表,違者經發現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

(五)

得獎作品須繳交原稿底片(不得交付翻拍之底片),若無法在期限內交付原稿底片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六)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作品承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攝影專輯之權利,不另給酬。

(七)

優等以上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

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參加表(請務必詳填並浮貼於作品背面,不足者可自行影印,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2001大埔里重建區二週年成果集景  全國攝影大賽參加表

姓        名  

編        號

 
題        名  
拍攝地點  
拍攝時間                          年                       月                      日
地        址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