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生活科學攝影比賽

一、 報名及收件日期

九十年九月一日至九十年九月三十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評審日期

九十年十月三十日假本館伯南堂進行評審

三、辦理方式

攝影圖片【5X7吋彩色或黑白完整照片】

文字說明【字數250字至300字之間】

兩者需合併報名參賽共同列入評審

詳細資料請參閱

『中華民國生活科學攝影比賽』舉辦要點

TEL:(02)23116733轉648

 

中華民國生活科學攝影比賽舉辦要點 九十年一月三十日

壹、宗旨

本諸創意的精神,將日常生活中所見之科學現象融合於攝影的技巧當中,透過理性科學的解釋 ,表現科學之「真、善、美」,以觀察生活與自然的和諧關係,並傳達科學原理或意念予一般民 眾,以提昇國人對科學之涵養與認識。

貳、舉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參、參加對象

凡國內愛好攝影,並有心推廣科學教育之人士,均可參加。

肆、辦理方式

本活動將攝影圖片與文字說明共同列入評審,必須合併報名參加:

一、攝影圖片:凡以科學為內涵,包括物理、化學、生物( 動物、植物、生物化學、微生物)、 醫學、地球科學、環境科學等學科之事物的本體或現象所攝得之圖片均屬之。

二、文字說明:有關圖片科學性之文字說明,字數限定於二五0字至三00字之間。

伍、評選

一、評選委員: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以下簡稱本館)聘請學者、專家擔任。

二、評選標準:

1、攝影圖片:作品之構思、攝影內容的科學性與攝影技巧的表現。

2、文字說明:將圖片中所呈現的科學現象,用正確、生動且優美的文字解釋以表現 其科學性與基本原理。

三、評選方式:

1、第一階段評選以攝影圖片為主、文字說明為輔,入選者參加第二階段評選。

2、第二階段採聯合計分方式評選,將攝影圖片與文字說明兩項合併計分。

(1)攝影圖片:佔評選總分百分之七十。

(2)文字說明:佔評選總分百分之三十。

3、聯合計分計算方法

(1)第二階段評選總分計算方式: 【(攝影圖片分數乘以百分之七十)加上(文字說明分數乘以百分之三十)】 ,加總後即為該件作品之總分,依分數高低決定作品名次。總分最高者列為 第一名;總分第二及第三高者列為第二名;總分第四、第五、第六高者列為 第三名,餘選出佳作獎三十名及入選獎三十名。

(2)若作品總分相同時,以作品攝影圖片分數較高者決定名次,餘此類推。

(3)如依上項規定,仍未能區別名次時,則按同分數增額選取:

前三名總計選出六名。

第一名

a第一名同分數為二個時,則第二名只取一名。

b第一名同分數為三個時,則第二名從缺,得分次高者為第三名。

c第一名同分數為四個時,則第二名從缺;第三名只取二名。

d第一名同分數為五個時,則第二名從缺;第三名只取一名。

e第一名同分數為六個時,則第二、三名從缺。

第二名

a第二名同分數為三個時,則第三名只取二名。

b第二名同分數為四個時,則第三名只取一名。

c第二名同分數為五個時,則第三名從缺。

陸、作品規範

一、應徵參賽之作品須為原創性,即作者本人專屬之創意。

二、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三、參賽者,報名時須在報名表之附註聲明欄中簽署同意,如參賽作品得獎時,本館有該作品之共同使用權,得運用至各類宣傳、推廣、展覽及一切出版品(含印製、發行等),不須另行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四、參加評選得獎之作品需繳交正片或負片或數位磁片。

五、經參賽作者同意後,未得獎之作品;若於本館出版品中選用時,本館另行支付稿酬。

六、應徵參賽之作品,如有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經查證屬實者,即撤銷其參賽資格,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對已得獎者,除撤銷其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追回已發之獎金、獎狀、獎牌外,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

七、徵選期間,若遭受不可抗拒之災變,致參賽作品損壞或遺失者,參賽者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賠償。

柒、作品規格注意事項

一、限【5*7吋】彩色或黑白相紙沖洗之完整照片,報名時請將照片黏貼於參賽表,並註明底片種類或解析度(未註明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列入評審)。

二、參賽作品需附二百五十字至三百字的文字說明(包括科學原理的觀察與說明),解說紙張式樣為A4規格之參賽表(表三),請勿一稿數投,本館對參賽作品之文字說明內容具有刪修權。

三、作品不得裝裱框、人工加色、護貝等,必須保持照片之完整性。

四、每位作者參賽件數不限,但前三名每位參賽者限得一獎項。

五、按稅法規定,獎金依法由主辦單位代扣百分之十五稅金。

捌、獎勵(名額與內容)

1、第一名:一名,獲頒獎金伍萬元及獎牌一面、獎狀一張。

2、第二名:二名.,各獲頒獎金參萬元及獎牌一面、獎狀一張。

3、第三名:三名,各獲頒獎金壹萬元及獎牌一面、獎狀一張。

4、佳作獎:三十名,各獲頒獎金伍仟元及獎狀一張。

5、入選獎:三十名,各獲頒獎金參仟元及獎狀一張。

6、為鼓勵參賽作者對文字說明的用心撰寫,設文字說明獎十名,予以獎勵,每名獎金貳仟元。

7、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

玖、舉辦時間及收件

一、報名及收件地點:

1、每年八、九月間報名;實際報名收件日期另行公布。

2、參賽者請於報名期限內填妥中華民國生活科學攝影比賽參賽表(含表一:報名表、表二:照片黏貼、表三:文字解說)送交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展覽組(遇國定假日請轉交本館展覽場二樓服務台代收)或以掛號郵寄,郵寄時請仔細包裝以免作品受損,封套請註明『參加生活科學攝影比賽』,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表格不足請自行影印】。

3、收件地點: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展覽組

【一00台北市南海路四十一號(TEL:(02)23116733轉648)】

二、評審時間及方式:每年十、十一月間由主辦單位邀集學者、專家評審。

三、評審結果:

1、得獎者以專函通知,並公告於本館網站上(http://www.ntsec.gov.tw)。

2、頒獎典禮擇期於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舉辦。

       中華民國生活科學攝影比賽參賽表     下載表格 

  作品編號:                                       表一【報名表】                              

作品名稱

 

作者基本資料

攝影

文字

作者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別

 

 

身份證字號

 

 

電話

 

 

傳真

 

 

行動電話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郵遞區號□

就讀學校或

服務機關全銜

 

 

※附註聲明:

1本人願遵守生活科學攝影比賽之各項規定,並保證該作品為本人之創作,如有不實本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2本人同意參加評選得獎之作品,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有共同使用權;得運用至各類宣傳、推廣、展覽等及一切出版品(含印製、發行等),不須另行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攝影】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字】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生活科學攝影比賽參賽表    下載表格

   作品編號:                            表二:【照片黏貼】

作品名稱

 

拍攝日期、時間

 

拍攝地點

 

底片種類或解析度

 

照片黏貼處

 

 

 

 

 

 

 

 

 

 

PS:上列表格內容請務必確實填寫,若填寫不全不列入評審。

中華民國生活科學攝影比賽參賽表     下載表格

    作品編號:                             表三【說明書】

作品名稱

 

圖片文字解說:

 

 

 

 

 

 

 

 

 

 

 

 

 

請以工整字跡繕寫或電腦打字說明【250字至300字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