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生產力組織(Asian Productivity Organization, APO)係一非營利及非政治性的亞洲地區各國政府間之國際組織,其主要宗旨為對各會員國工、農與服務業提供技術、管理等服務,以倡導全面生產力之提昇,促進各會員國經濟之繁榮與改善人民生活水準。APO現有會員國十八個(孟加拉、中華民國、斐濟、香港、印度、印尼、伊朗、日本、韓國、馬來西亞、蒙古、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新加坡、斯里蘭卡、泰國及越南)。 |
APO自1961年5月11日在日本東京成立至今適屆四十週年,除本著既有宗旨繼續對會員國提供各項服務外,並擬藉由一系列四十週年慶活動擴大宣導生產力持續提升之重要。以下的攝影比賽活動企盼各界共襄盛舉,讓色彩為我們的努力留下記錄與見證。 |
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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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生產力,追求優質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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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凡與工廠、農場及社區內相關之生產力提升活動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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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鏡參考: |
(1)職場訓練 (2)團隊活動 (3)職場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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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豐收 (5)資源節約 (6)環境保護 |
參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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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十八個會員國之國民。 |
徵選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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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參選作品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所,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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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每位參賽者提送之參選作品不得超過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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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免參賽手續費,郵寄作品參選之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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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參選作品必須是彩色且規格統一(l2cmx16.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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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參選作品必須攝於1999年12月31日以後且未曾發表或參加其他比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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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每件參選作品背後須附上APO表格,若表格資料填寫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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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參選作品不得以數位式相機攝取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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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參選作品不得有上框或裱裝等任何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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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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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因郵寄或快遞所造成之參選作品遺失或毀損,APO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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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統一遞送參選作品時,須檢附一張明細表,詳列國別、參賽者姓名、郵寄地址及其工作職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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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得獎者須提供參選作品之原件(正片、副片及投影片),未能如期提供者,將取消其得獎之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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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得獎作品之版權隸屬APO,亦即APO有權使用該作品而毋需對其原作者提供任何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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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攝影作品涉及個人肖像權及其他相關法律問題者,APO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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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倘若發現得獎者有任何違反上述比賽規則情事,APO得保有撤銷其得獎事實之權利。 |
收件截止日期:2001年8月31日 |
審核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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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尼駐日本大使 H.E.Mr.Soemadi D.M.Brotodiningr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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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駐日本大使 H.E.Mr.Chew Tai S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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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專業攝影師 Ms.Sanae Numa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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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經濟新聞社常務董事 Mr.Hideki Tomizaw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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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攝影學會主任 Mr.Shigeru Chatani |
結果揭曉: |
APO將於十月逕行通知得獎者,另得獎者名單將公佈於APO十月月刊(newsletter)及網玷(www.apo-tokyo.org)上。 |
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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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獎壹名:證書、l000美元、相機(Fuji Compact Came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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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牌獎參名:證書、750美元、相機(Fuji Compact Came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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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牌獎伍名:證書、500美元、相機(Fuji Compact Came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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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獎拾名:證書、相機(Fuji Compact Camera) |
主辨單位:亞洲生產力組織 |
協辨單位:FUJIFILM |
洽詢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國際合作組,電話:(02)2698-2989轉分機0056、0092、0996、1220或逕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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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 Publication Relations Depart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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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sian Productivity Organiz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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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lO Hirakawacho,Chiyoda-k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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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yo 1O2-0093,Ja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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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81-3-5226-3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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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81-3-5226-3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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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ipr@apo-tokyo.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