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如有錯誤或更改請與主辦單位連絡,本站不負任何責任 *


「2001年嘉義市國際管樂節」

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 為「2001年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活動留下美好紀錄。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市文化局 協辦單位:嘉義市北回攝影學會
四、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五、攝影題材: 以此次活動為限(詳細節目單請於活動期間至文化局服務台索取)
活動項目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街頭藝術表演 11月10、18、25日(15:30-17:00) 文化中心廣場
管樂踩街 12月29日 12:30-17:30 中山路-啟明路-體育館
室外音樂會 12月15日至1月1日 文化中心廣場、中正公園
管樂十週年回顧展 12月7日至1月15日 文化中心一樓大廳
石猴戶外創作展 12月19日至1月1日 文化中心廣場、一樓大廳
聲東擊西-管樂園遊會 12月9日 10:00-17:00 文化中心廣場
民俗采風 12月14日至1月1日 文化中心廣場外側
其他 凡與本次管樂節有關之活動或是間接可列為攝影題材
※音樂廳內之表演活動謝絕入內攝影,敬請遵守。
六、收件時間: 民國91年1月9日截止,以送達為準。
七、收件地點: 嘉義市仁愛路362號【嘉義市北回攝影學會收】
八、評審時間: 民國91年1月13日上午十點。
九、評審地點: 嘉義市文化中心二樓研習教室,公開評審。
十、展覽日期及 地點:民國91年1月19日起於本市文化中心一樓大廳展出。
十一、作品規格 :10*12彩色相片(參加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不得電腦合成、不得裝裱、不得留白邊)
十二、入選張數
攝影項目 室外音樂會 管樂踩街 街頭藝術表演 管樂十週年回顧展 石猴戶外創作展 聲東擊西-管樂園遊會 民俗采風 其他
入選張數 20張 20張 10張 15張 15張 10張 10張 30張
十三、獎勵辦法
l、 總共入選130張作品,每張入選作品贈送富士軟片100度36張裝彩色底片15捲。
2、 由入選的130張作品中,選出金、銀、銅牌獎。
金牌獎乙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四萬元。
銀牌獎乙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三萬元。
銅牌獎乙名:獎盃一座;獎金新台幣二萬元。
十四、注意事項
1、 銅牌獎以上限一人一獎。
2、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3、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嘉義市文化局所有。嘉義市文化局享有使用權、重製、公開展示、宣傳發表及刊登雜誌之權利,不另致酬。
4、 未入選之作品承辦單位於必要時可擇優錄取並以入選獎品獎勵之。
5、 入選以上之作品需依規定繳交原稿底片,不得交付翻拍之底片,經審核無誤後方給獎,無法繳付原稿底片或拷貝者,則予取消獲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6、 作品規格題材不符合者,不得參加比賽。
7、 得獎之獎金依規定需扣繳所得稅15%。
8、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2001年嘉義市國際管樂節】攝影比賽

題        名  
活動項目
姓        名  
地        址 □□□
電        話 (    )                      (手機)

※請詳細填寫活動項目,如未填寫將以其他項收

【本表格可自行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