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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攝影學會

中華民國九十年全國攝影展覽


主辦單位: 中國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影展主旨: 促進攝影藝術交流,提升攝影技法觀摩
作品題材: 未曾參加任河公開攝影此賽得獎之作品
作品規格: 長邊15吋,短邊不得少於11吋之黑白或彩色作品。
參加幀數: 每人十幀以內(組合作品一組以一幀計)
收件截止: 民國90年12月20日(郵戳為準)
收件地址: 508彰化縣和美鎮彰美路2段218號   影展主席:黃逢源收
評審日期: 民國90年12月23日,下午2點整。
評審地點: 彰化縣文化局第五研習室
評審人員: 由本會聘請五位攝影名家公開評審
得獎獎勵: 金牌獎一名:獨得水晶金質獎座乙座
銀牌獎二名:各得水晶金質獎座乙座
銅牌獎三名:各得水晶金質獎座乙座
優選獎十名:各得水晶金質獎座乙座
佳作獎六十名:各得金質獎牌一面
榮譽獎一名:獨得水晶金質獎座乙座
(榮譽獎以得獎張數最多者獲獎,張數相同時以高獎順位者得獎)
影展專輯: 凡投寄四張以上之參賽者皆可獲贈【中國攝影學會全國影展專輯】乙冊。
得獎公告: 網站www.chinaphoto.org.tw 中國攝影352期刊登。
參  加  費: 免參加費。
頒獎日期: 中國攝影學會第二十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中頒獎。
首展地點: 台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 2002.1.1~2002.1.31
二展地點: 彰化文化局
附        則:
1. 銅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2. 各作品背面需浮貼編號、題名、作者、住址、電話等基本資料。
3. 參加作品如違背本簡章規定,經檢舉屬實,將取消獎位資格,獎位不遞補。
4. 本會將妥善保存參賽作品,如因不可抗拒之災變或郵寄途中發生事故導致
作品毀損,本會恕不負賠償之責。
5. 入獎作品本會得在報章、刊物、網路及公共場合發表不另給酬。
6. 參加本影賽者視同承認並遵守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臨時增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