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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森林容顏系列  森林中的動物  攝影比賽

       旨 :

延續我國2000年生物多樣性保育年工作之推展,推廣森林生物多樣性的內涵及價值,特舉辦攝影照片徵集暨展覽,透過影像呈現森林之美、生物資源及森林文化的內涵。

題     材 :

從覓食、棲息、築巢、哺育......等等動物行為,呈現動物與森林脣齒相依的關係。

主辦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承辦單位 :

台北市攝影學會

資      格 :

凡喜愛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比賽規格 : 

軟片、相紙不限廠牌,軟片、相紙限彩色放大 5X7 吋,新舊作品不拘,不得電腦合成,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收件日期 :

民國90215(以收到之日為準)

收件地點 :

台北市攝影學會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十六號四樓 (信封駐明森林中的動物攝影比賽)

評審時間 :

訂於民國90216日上午九點聘請知名攝影家公開評審

評審地點 :

林業試驗所林業陳列館三樓會議室(台北市南海路60號)

展       覽 :

民國90313日日起至5月22日止,

台北市南海路60號 (林業陳列館二樓特展室)

頒      獎 :

90年6月5日上午十一點整頒獎,歡迎踴躍參加

獎勵辦法 :

金牌獎 1名,獨得獎牌乙面,獎金參萬元。

銀牌獎 2名,獨得獎牌乙面,獎金貳萬元。

銅牌獎 3名,獨得獎牌乙面,獎金壹萬元。

優選獎10名,各得獎狀乙面,獎金參仟元。

佳作獎44名,各得獎狀乙面,獎金一仟元。

附       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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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並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為者經查證屬實,即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獲得知獎金、獎牌、獎狀,其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皆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活動各相關主承辦單位無關。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應將得獎作品之底片交付主辦單位,而及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依規定交付著作權使用同意書,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者,即取消其獎位,並不予遞補。

所有得獎作品,主承辦單位有權宣傳、發表、展覽、製作專輯等不另給籌。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因場地關係,由主辦單位挑選四十幅作品公開展出。

凡得獎者,主辦單位於攝影專輯出版後均贈送一本以玆純念

得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10%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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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中的動物      攝影比賽

題名  

拍攝

地點

 
姓名  

電    話

 
住址  

內容

說明

創作

感言

 

本比賽簡章請向主承辦單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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