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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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期間:自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7月3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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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請掛號郵寄照片及檔案光碟至『10343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53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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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請填「皇家攝影學院」,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星晨碼頭攝影比賽」字樣
【活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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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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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若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及協辦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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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主辦及協辦單位共同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權利,不另計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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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符合取景範圍、攝影主題、收件規格及作品規範。作品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裁切;不得後製(疊圖、擴增、剪貼、挪移等合成)或抄襲他人。作品以一次拍攝完成,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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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若作品有清楚可辨視之人物時,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若獲獎經主辦及協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金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及協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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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牌獎、遊艇之美特別獎、漁港人文風情獎,每人限得1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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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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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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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基隆區漁會、昇鴻遊艇管理中心、皇家攝影學院所屬官方網站查閱。如有違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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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通知領獎:請於得獎名單公告後二周內,攜帶得獎人身分證證件正本至皇家攝影學院領取,未攜帶者恕無法提供領取獎項。 得獎人須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須附上監護人之同意書及監護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所得憑證於年底寄至中獎人戶籍地。如由代理人代領請提供得獎者本人相關委託書(委託書需有得獎者本人簽名及蓋章)及得獎人、代領人雙方身分證證件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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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凡參賽作品及光碟(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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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作品評審】
預計2019年7月上旬,由主辦單位擇日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評審。
【得獎公布】
預計2019年7月底,公布於「昇鴻遊艇管理中心」、「皇家攝影學院」官方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基隆市政府
【主辦單位】
昇鴻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策劃執行】
皇家攝影學院
【洽詢專線】
皇家攝影學院
(02)25566681